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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为营:锦帐春深(锦歌沈怀远)免费阅读完整版小说_最新小说全文阅读步步为营:锦帐春深锦歌沈怀远

十步芳草 著

其它小说完结

《步步为营:锦帐春深》中的人物锦歌沈怀远拥有超高的人气,收获不少粉丝。作为一部大小姐,“十步芳草”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不做作,以下是《步步为营:锦帐春深》内容概括:江南织造世家嫡女沈锦歌,一夜之间沦为罪臣之女。父亲斩首,母亲流放,她隐姓埋名入宫为绣娘,誓要以手中丝线织出翻案之网。她精于“以丝辨人”——能从一缕线的产地、工艺、针法追溯出织造源头,这门秘传技艺,成了她复仇的唯一武器。入宫后,她步步为营,从最低等的洒扫绣娘升至尚功局掌制,却在暗中发现:当年构陷家族的龙袍,丝线指向蜀地,而非江南。追查愈深,危险愈近,而那个冷面锦衣卫指挥使裴昭,不仅屡次试探她的身份,袖口还藏着一块她家织造的旧锦。他是仇人之子,也是她复仇路上最危险的盟友。锦缎之上绣的是龙凤呈祥,锦缎之下藏的是血海深仇。当爱情与仇恨正面交锋,她要用一针一线,织出属于自己的公道。

主角:锦歌,沈怀远   更新:2026-05-10 02: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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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门抄------------------------------------------。,正是六月最热的时候。太阳像烙铁一样贴在背上,晒得人皮肤皲裂。她被押进一座破旧的营房,里面已经住了十几个女囚,个个面黄肌瘦,看她的眼神像看死人。“新来的?”一个满脸横肉的女管事走过来,上下打量她一眼,“叫什么?阿蘅。”。沈锦歌已经死了,死在流放路上,死在她母亲坟前。活着的是另一个人,一个没有过去、没有姓氏的孤女。:“管你叫什么,到了这里就别想出去。明天开始去染坊干活,干不完不许吃饭。”,靠近一条浑浊的河。锦歌被分配去洗生丝——把刚从蚕茧里抽出来的丝线浸泡在碱水里,去除胶质。这活儿又脏又累,碱水烧手,干上一天十根手指头烂得没一块好皮。,其中有一个叫阿蘅的姑娘。,心里咯噔了一下。,瘦得像根竹竿,脸上长着几粒雀斑,说话轻声细气。她总是咳嗽,咳起来整个人像要被折断。别人都嫌她有痨病,不愿跟她挨着,只有锦歌帮她打饭、替她干活。“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阿蘅问她。“因为你也叫阿蘅。”,笑了笑,没有追问。。阿蘅告诉她,自己本是京城一个小官家的私生女,母亲死后被后母卖进教坊司,教坊司嫌她身子弱不肯收,就被发配到了这里。“我本不该入宫的。”阿蘅有一次说这话时,眼神空空的,像在看很远很远的地方,“但后母说,入宫是我唯一的出路。”
锦歌没有问她后来为什么没入宫成。在这个地方,每一个人的过去都是一把刀,问得越多,扎得越深。
七月中旬,梧州开始闹瘟疫。
先是几个染坊的工人发烧、呕吐、身上起红疹,然后是一批女囚倒下,再到整个流放地,每天都有死人。营房里弥漫着一股腐臭味,混着草药和石灰的气味,像一锅熬坏了的药汤。
锦歌没有倒下。
她从小跟着母亲学过一些草药知识——母亲体弱,常年吃药,她耳濡目染记住了不少方子。梧州靠山,野生的金银花、连翘、板蓝根遍地都是。她去河边采药时会被看守打,打完了第二天照去。
因为她发现了一个秘密:染坊后面有一片废弃的旧窑洞,里面干燥通风,染上瘟疫的人如果能住进去,隔离起来,活下来的机会大得多。
她去求女管事。
“你算什么东西?还管起别人死活来了?”女管事一巴掌扇过来,把她打倒在地。
锦歌爬了起来。
“如果死的人太多,朝廷查下来,管事也脱不了干系。”
女管事瞪着她,嘴角抽了抽,最终还是答应了。
那片旧窑洞变成了临时的隔离所。锦歌把染病的女囚一个一个抬进去,喂药、喂水、清理呕吐物。她一天只睡两个时辰,眼睛熬得通红,手上全是裂口,指甲缝里塞满了药渣和泥巴。
别人都以为她疯了。
只有阿蘅知道她没有。
“你是不是以前学过医?”阿蘅躺在床上,问她。
锦歌把一碗药汤喂到她嘴边:“喝药。”
“你是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喝药。”
阿蘅不问了,乖乖喝完,又咳了一阵,喘着气说:“你是不是……想从这里出去?”
锦歌的手顿了一下。
“是。”
“那我帮你。”
阿蘅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张纸,纸已经泛黄,折了四折,边角都磨烂了。她递给锦歌:“这是我的身份文书。我后母托人办的,本来是要送我入宫用的。后来我没去成,这东西就一直在我身上。”
锦歌接过,打开。
上面写着:阿蘅,年十六,父为工部营缮所所副,母不详,寄养于舅氏。下面盖着一枚红色的官印,字迹已经模糊不清。
“你要这个做什么?”阿蘅问。
锦歌没有回答。
她盯着那张文书,手指在官印上摩挲。那枚印盖得歪歪扭扭,印泥不均匀,一看就是匆忙间伪造的——或者说,本来就是在正规文书上改了名姓。
这就有缝可钻了。
如果阿蘅的身份文书本来就是假的,那么“阿蘅”这个人,就是一张白纸。谁拿着这张纸,谁就是阿蘅。
她抬起头,看着阿蘅。
阿蘅也在看她,眼神里有一种她读不懂的东西。不是害怕,不是不舍,更像是……托付。
“你是不是想用这个出去?”阿蘅的声音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
锦歌握紧了那张纸:“你想让我带你出去?”
阿蘅摇了摇头。
“我出不去了。”
她低下头,咳嗽了几声,咳出一摊暗红色的血。锦歌要去扶她,她摆摆手,指着床头的布包:“那里头还有几两碎银子,是我娘留给我的。你也拿去吧。”
“阿蘅……”
“我叫这个名字十六年,没一天是开心的。”阿蘅忽然笑了一下,那笑容很淡,像快要熄的烛火,“但你要是能用这个名字活下去,也算是替我活了一回。”
那天夜里,阿蘅的病情急剧恶化。
锦歌守在她床边,握着她的手,感觉到那只手越来越凉、越来越瘦、越来越轻,像一片快要被风吹走的叶子。她想用针给阿蘅放血退热,手却在发抖,扎了几次都没扎准。
“别费劲了。”阿蘅的眼睛已经睁不开了,嘴唇翕动着,声音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锦歌……你是叫锦歌对不对?”
锦歌的手停住了。
她从来没有告诉过阿蘅自己的真名。
“我听你说梦话……叫过这个名字。”阿蘅用尽最后的力气,握了握她的手指,“是个好名字。锦缎的歌,好听。”
然后她的手松开了。
锦歌跪在床边,盯着阿蘅那张瘦得脱了相的脸,看了很久很久。
她想起母亲。
想起父亲。
想起沈家门口那块摔成两截的牌匾。
她把阿蘅的手放回被子里,站起来,拿起床头的布包和那张身份文书,一步一步走出窑洞。夜风很凉,吹在脸上像刀刮。她仰起头,天上没有星星,云压得很低,像是要塌下来。
明天,她要用阿蘅的名字,活着从这里出去。
她不要像阿蘅一样死在这里。
也不要像母亲一样死在路上。
她要活着,活着回到京城,活着走进宫门,活着站在那些害死她全家的人面前,让他们知道——
织造沈家的女儿,不是一块任人剪裁的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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