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低头算了一下:“昨天下课一次,今天捡笔一次,刚才打火机一次,手电筒一次。四次。”
我没想到他会数这个。
“那……对不起?”我说。
他嘴角又弯了一下。
那个比流星还短的笑,又出现了。
这一次我没有错过。
“啪”的一声,头顶的灯亮了。
教室里重新亮堂起来,所有人都在欢呼,赵棉棉从前排转过来,张大嘴巴说:“我去,你们俩刚才在干嘛?这么黑都不跑?”
“在看书。”沈渡说。
然后收起手机和打火机,背上书包,走了。
赵棉棉看着他的背影,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最后转向我:“他刚才是不是跟我说话了?”
“……好像是。”
“他说什么?”
“他说在看书。”
赵棉棉盯着我看了三秒,然后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林樱桃,他跟你说话了,也跟我说话了,但你知道吗?”她压低声音,“他只跟你一个人说过完整的句子。”
我愣了一下。
好像……确实是这样。
沈渡跟别人说话,最多三个字。“谢谢不用让一下”。
但跟我,他说了很多。
不对。
他没有“跟我说很多”。
他只是在我说话的时候,回了我的话。
这算什么?
我把打火机的金属外壳攥在手心里,它已经被刚才的火焰烤得有些温热,贴着我的掌纹,像一枚被焐热的硬币。
沈渡忘记拿走了。
第二天早上,我把打火机放在他桌上。
他看了一眼,没拿。
“你的打火机。”我说。
“你留着。”他翻开课本,“我戒烟了,用不上。”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太平静了,平静到不像真的。
一个说戒烟的人,口袋里却揣着打火机。
就像一个人总说没关系,但心里其实全是伤口。
我没有继续追问。因为我也是这种人,我知道有些问题不能问,问了就是揭伤疤。
但我还是把打火机装进了口袋里。
没别的原因。
就是觉得,也许哪一天他需要的时候,我可以还给他。
等到那时候,他可能已经准备好,告诉我他为什么要带着一个没用的打火机。
可我等不到那一天。
后来的事情,来得太快了。
快到我来不及把打火机还给他,来不及告诉他更多事。
比如,我其实不喜欢笑。
比如,我笑,是因为不想让别人发现我有多自卑。
比如,我喜欢他。
从他说“你不是会笑吗”的那一秒开始。
就喜欢了。
第三章 可乐与伤口
沈渡来我们班的第一个星期,发生了三件事。
第一件,他考了年级第一。
这次月考的数学卷子难到变态,年级平均分六十多,沈渡考了满分。老周在班会上念成绩的时候,全班都安静了。不是震惊,是那种“果然如此”的安静——短短七天,沈渡已经让所有人都接受了“他是个天才”这个事实。
第二件,他拒绝了年级第一何思思的示好。
何思思是我们学校的校花,长发及腰,成绩也好,年级前三稳稳的,追她的男生排成一个加强连。她在沈渡桌上放了一杯奶茶,附带一张粉色便利贴,上面写着“新同学,交个朋友”。
沈渡来了之后看了一眼,把奶茶放到何思思桌上,说了一句“不喝甜的”,然后回去继续看书。
何思思的面子在那一刻碎成了渣。
据赵棉棉的现场报道,何思思回到座位上之后,气得把便利贴揉成团,塞进了桌洞里,三天没跟任何人说话。
第三件,也是唯一一件让我在意的事情——沈渡的右手腕上,有一道疤。
发现的经过很不经意。那天下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男生打篮球,女生在树荫下聊天。我不太会聊,就坐在台阶上发呆,看操场上的男生们。
沈渡也在打球。
他打球的样子跟平时不太一样,会出汗,会跑,会跳,会把校服袖子卷到手肘,露出一截小臂。
那截小臂上,有一道疤。
不是普通的划伤,是那种很深很长的,从手腕内侧一直延伸到小臂中段,像一条蜈蚣趴在他苍白的皮肤上。颜色比周围的皮肤浅一些,说明已经很久了,但疤痕组织增生得很厉害,看得出当时伤得很重。
打篮球的时候他习惯性地把左手挡在身前,好像在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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