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了------------------------------------------。,发现自己是趴在键盘上睡着的,脸上又印了一排键帽印。屏幕上是他昨晚写的第三章开头,只有一句话:“陆霆琛的衣柜里挂着五件一模一样的海澜之家定制西装。”,像是在等他把故事讲完。,连澡都没洗。,他伸手去摸,差点把水杯碰倒。,又是一百多条消息。“不会吧……”他揉了揉眼睛,点开一看——:八万七。:一千二百。:九百多条。,退出去重新进了一遍。。“卧槽。”他直接从椅子上弹了起来,脑袋撞到了上铺的床板,疼得他龇牙咧嘴。,这是城中村隔断间的标准配置——一个十平米的房间,塞进两张床、一张桌子、一个衣柜,剩下的空间只够转身。
“大清早的,你鬼叫什么?”老王在上铺翻了个身,被子掉了一半下来。
“老王!你看这个!”林一把手机举到上铺,差点戳到老王脸上。
老王眯着眼看了一眼:“八万七?什么玩意儿?”
“我的小说!阅读量!八万七!”
老王沉默了两秒,然后猛地坐起来,脑袋也撞到了天花板:“多少?!”
“八万七!”
“卧槽!”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然后同时笑了。
“我就说你行吧!”老王从上铺跳下来,光着脚在地上蹦了两下,“走走走,出去吃早餐,我请!”
“你请?”
“对!庆祝一下!”
“那我要加一个茶叶蛋。”
“……你他妈能不能有点出息?都八万七阅读量了,还加茶叶蛋?”
“茶叶蛋好吃啊。”林一笑嘻嘻地说。
两人穿好衣服出了门。
城中村的早晨很热闹,巷子口卖早餐的摊子已经支起来了,热气腾腾的包子、油条、豆浆、茶叶蛋,香味混在一起,是林一最熟悉的味道。
“老板,两碗豆浆,四根油条,两个茶叶蛋。”老王大大咧咧地坐下。
“好嘞!”
林一拿起一个茶叶蛋,剥了壳,咬了一口,满足地叹了口气。
“你说,”他一边嚼一边说,“我的书真的有那么多人看吗?八万七,比我以前所有书加起来的读者都多。”
“那当然,”老王灌了一口豆浆,“你以前写的那些玩意儿,你自己都不信。现在这个,你信。你信的东西,别人也能感觉到。”
林一想了想,觉得有道理。
他以前写霸总开布加迪、穿阿玛尼、喝拉菲,他自己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写的时候脑子里全是问号:布加迪的座椅舒服吗?阿玛尼的面料摸起来什么手感?拉菲喝起来是什么味道?
他不知道,所以他只能编。
编出来的东西,连他自己都觉得假。
但现在不一样。他写的每一件东西,都是他见过的、吃过的、穿过的、相信的。
他见过大众,所以他写大众。他穿过海澜之家,所以他写海澜之家。他吃过茶叶蛋,所以他写茶叶蛋。他戴过海鸥,所以他写海鸥。
这些东西,他闭着眼睛都能写出来。
因为它们是真的。
属于他的“真”。
“林一!”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
他回头一看,是巷子口卖手机壳的老张,四十多岁,秃顶,常年穿一件褪了色的POLO衫。
“林一,你是不是写小说的?”老张凑过来,一脸兴奋。
“……是啊,怎么了?”
“我昨天在青果上看了一本书,叫《顶级豪门》,写得老有意思了!那个总裁开大众、吃茶叶蛋,给我笑死了!”老张拍着大腿,“我一看作者名字,‘林中一木’,我就想是不是你!”
林一愣住了。
老张看他写的书?
巷子口卖手机壳的老张,看他的书?
“是你写的吧?”老张推了他一把。
“……是。”
“我就知道!”老张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写得真好!我跟你说,我虽然没文化,但我觉得你写得特别真。那个总裁吃茶叶蛋那段,我看哭了你知道不?我小时候,我娘每天早上也给我煮茶叶蛋……”
林一的鼻子突然有点酸。
“谢谢你,张哥。”
“谢啥啊!你好好写,我天天给你投票!”老张乐呵呵地走了。
老王在旁边看着,笑了:“你看,连卖手机壳的都看你的书了。你这回是真火了。”
林一低头看着手里剩下的半个茶叶蛋,突然觉得它比平时更好吃了。
回到出租屋,林一打开电脑,开始写第三章。
他写得很顺,因为他已经完全进入了状态——
陆霆琛的衣柜里挂着五件一模一样的海澜之家定制西装。
不是因为他买不起别的衣服,而是因为他觉得这件衣服穿着舒服,就不用换别的了。他的生活哲学是:把精力花在重要的事情上,不重要的事情,越简单越好。
顾念第一次去陆霆琛的家,发现他家的客厅里没有电视,只有一面墙的书架。书架上摆满了书,从哲学到经济学,从历史到文学,什么都有。
“你平时不看电视吗?”顾念问。
“不看。”陆霆琛说,“电视上的东西太吵了。我喜欢安静。”
“那你不觉得无聊吗?”
“不无聊。”他指了指书架,“这里有几千个世界,我永远都看不完。”
顾念看着那面墙的书架,心想:原来有钱人也不是只会花钱的。他们也会看书,也会思考,也会孤独。
她突然觉得,陆霆琛没有她想象的那么遥远。
他也是一个普通人。
只是比普通人多了点钱,多了点书,多了点孤独。
林一写完之后,读了一遍,觉得很好。
他喜欢陆霆琛这个角色。他喜欢他简单、安静、爱看书。他喜欢他穿一样的衣服、吃一样的早餐、开一样的车。
因为他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他衣柜里也有五件一样的优衣库T恤,黑的,灰的,藏青的,轮着穿。他每天早上也吃一样的早餐——方便面加蛋,或者馒头就老干妈。他每天也做一样的事——写小说,写小说,写小说。
他不觉得无聊。
因为他也有自己的世界。
他的世界,就是这间十平米的出租屋,这台用了三年的笔记本电脑,这块他爸留下的海鸥表。
这就是他的全部。
但他觉得够了。
他把第三章发了出去,然后刷新了一下评论区。
评论已经快一千条了——
“五件一样的海澜之家???这个总裁也太可爱了吧哈哈哈哈”
“‘电视上的东西太吵了’——这句话我怎么觉得有点哲理?”
“书架上有几千个世界——作者你是不是在说自己?你就是那个在出租屋里创造世界的人吧?”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章我看哭了。不是因为剧情,是因为这个总裁太像一个人了——一个认真生活的人。”
“作者你是不是很穷啊?但你写的东西一点都不穷。你写的是一个人怎么在自己的世界里活得很好。”
“陆霆琛不是有钱人,他是作者想象中的‘最好的人’。低调、努力、爱看书、对下属好、不浪费钱。这不是有钱人,这是好人。”
林一看到最后一条评论,愣住了。
陆霆琛不是有钱人。
他是他想象中的“最好的人”。
对。
他说不出“有钱人应该是什么样”,但他能说出“好人应该是什么样”。
低调、努力、爱看书、对下属好、不浪费钱、简单、安静、真诚。
这些品质,和钱没有关系。
一个穷人也可以有这些品质。
而他,就是这样的穷人。
所以他写陆霆琛的时候,其实是在写自己——一个他想成为的自己。
“我是在写自己啊……”他喃喃地说。
这时候,苏小晚的消息弹了出来。
苏小晚:第三章我看完了。
林一:怎么样?
苏小晚:你写的是陆霆琛,还是你自己?
林一愣了一下。
林一:……你怎么知道的?
苏小晚:因为你写的每一个细节,都是你自己的生活习惯。五件一样的衣服,是你。不看电视爱看书,是你。简单、安静、不浪费,是你。你写的不是陆霆琛,是你想成为的自己。
林一盯着屏幕,不知道该说什么。
苏小晚:这很好。
林一:好什么?
苏小晚:因为你写的是真的。你写你自己,没有人比你更了解你自己。所以你写得出来,读者也能感觉到。
苏小晚:你知道吗,很多作者写了一辈子,都在写别人。写别人的生活,别人的情感,别人的故事。但他们从来不写自己,因为他们不了解自己,或者不敢面对自己。
苏小晚:但你不一样。你写了你自己。虽然你给他穿上了西装,开上了大众,住上了大房子,但他的灵魂是你的。
苏小晚:这就是你的书能打动人的原因。
林一看着这段话,眼眶又红了。
他想起自己这三年写的那些东西,那些霸总、豪门、灰姑娘、三角恋,没有一个是真正属于他的。
他写了三百万字,但没有一个字是他自己。
现在,他终于开始写自己了。
写自己吃什么,穿什么,想什么,信什么。
写自己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写自己眼中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这个世界很小,只有十平米,只有一台电脑,一块表,一个人。
但这个世界是真的。
是完完全全属于他的。
林一:苏编辑,谢谢你。
苏小晚:谢我什么?
林一:谢谢你让我写我自己。
苏小晚沉默了一会儿。
苏小晚:不是我让你写的。是你自己找到的。
苏小晚:你知道吗,我带过很多作者,有些人技巧比你好一百倍,文笔比你好一千倍,但他们写的东西,我看完就忘了。但你写的这些东西,我看完之后会记得。
苏小晚:因为它是真的。
苏小晚:在这个假的东西满天飞的世界里,真的东西,太珍贵了。
林一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回了一个“嗯”。
苏小晚:对了,告诉你一个消息。
林一:什么消息?
苏小晚:你的书,上了新书榜前十。
林一盯着屏幕,不敢相信。
新书榜前十?
青果阅读网的新书榜?
那个他写了三年都没上过的榜?
苏小晚:第九名。而且还在涨。我估计明天能进前五。
林一的手开始发抖。
苏小晚:做好准备,下周可能要上架了。
上架。
意味着可以有稿费了。
不是那种一个月几百块的稿费,是那种……可能够他交房租、够他吃饭、够他给妈妈打钱的稿费。
林一:苏编辑,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苏小晚:问。
林一:如果上架了,我一个月大概能挣多少钱?
苏小晚:按照现在的数据,如果订阅转化正常的话……大概三到五千。
三到五千。
林一的呼吸停了一秒。
他现在一个月挣八百。
三到五千,是现在的四到六倍。
够他交房租,够他吃饭,够他还债,够他给妈妈打一千块,还能剩一点。
他的眼泪突然就掉下来了。
不是因为钱多。
是因为他终于可以跟妈妈说:“妈,我涨工资了,以后每个月给你打一千。”
是因为他终于不用再吃泡面吃到胃疼。
是因为他终于可以告诉老王:“这个月的房租,我来交。”
他趴在桌上,哭了很久。
老王推门进来,看到他这样,叹了口气:“又哭了?”
“没有。”林一擦了擦眼泪,“我没哭。”
“得了吧,眼睛都红了。”老王递过来一罐啤酒,“又咋了?”
“老王,”林一接过啤酒,抬头看着他,“我的书上新书榜了。下周可能要上架。苏编辑说,我一个月能挣三到五千。”
老王愣了两秒,然后笑了:“我就说嘛!你肯定行!”
他打开自己的啤酒,碰了一下林一的罐子:“来,干一个!”
“干!”
两个人仰头灌了一大口。
“老王,”林一说,“等我拿到稿费,第一件事就是交房租。这个月你帮我垫的,我还你。”
“行。”
“然后我要给我妈打一千块。”
“应该的。”
“然后我要请你吃一顿好的。不是烧烤,是正经的餐厅。点菜的那种。”
“那你可得挣多点,”老王笑了,“我可不会替你省钱。”
“放心,我请得起。”
林一看着窗外,城中村的巷子里,有人在晾衣服,有人在炒菜,有小孩在追着跑。
他突然觉得,这个世界真好。
虽然他很穷,虽然他的房间只有十平米,虽然他写了三年才终于被人看到。
但他有老王,有苏小晚,有巷子口的老张,有那些看他书的读者。
还有一块他爸留下的海鸥表。
这就够了。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表,指针还在走,一秒一秒的。
“爸,”他在心里说,“你看到了吗?你儿子,可能要挣钱了。”
“不是那种大钱,但够花了。”
“而且,你儿子写的东西,有人看了。”
“他们说我写得真。”
“爸,你知道吗,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好的评价。”
窗外的阳光照进来,落在他的手上,落在那块海鸥表上。
表盘反射着光,泛黄的表面在这一刻好像亮了一些。
林一笑了。
他转身坐回电脑前,打开文档,开始写第四章。
他要写陆霆琛的书架。
写那些书里藏着的故事。
写一个普通人在书里找到的世界。
那个世界很大,很大。
大到可以装下他所有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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