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的某一天,袭常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特别。
他出生在深山闭塞的小镇,目光所及之处只有层叠的山峰和蓝天白云。
生存与生活,生老病死,如同小镇的每一名居民一样,袭常一概不知。
可那一天,他的目光触到了一株枯败的花,那是春天时他亲手种下的卡萨布兰卡,他亲眼看着它的嫩芽破土而出,看着它从小小的一株长出高挑的茎叶,看着它花开花谢,首到再没有一点往日的绿色,完全枯败。
如今眼前这株植物再看不出一点往日的生机,袭常望着它,感到无法理解。
“妈妈,它怎么了?”
“它老去了。”
“什么叫老去?”
“老去……对花儿来说,就是干瘪褪色,香味也越来越淡。
它会越来越接近泥土的颜色,首到完全融入泥土。”
“为什么要融入泥土?”
“花儿从泥土中生长出来,离开时也会想要回到泥土中吧。”
“妈妈,我们也会老去吗?
“为什么我们身边的人,大家都没有褪色呢?
也没有变得干瘪,好像……从来没有变过一样。”
“我们啊……我们是不会老去的。
永远不会老去。”
“为什么,妈妈?”
“或许是上天的安排吧。”
“不会老去是一件好事吗,妈妈?”
袭常的母亲揉了揉他的头发。
“抱歉,这个问题妈妈也无法回答呢。”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妈妈。
“那些能够老去的人,他们在哪呢?”
“在山的那边,很远很远的地方。”
那一刻,袭常作出了一个决定:到山的那边去,看一看会老去的人类。
三年后,十五岁的袭常挎着小包翻过一座座高山,一步步走到了繁华的江城。
踏上陌生土地的瞬间,路过的行人便纷纷投来异样的目光,微寒的早秋,袭常却只穿着薄薄的衣衫,半长的碎发在脑后扎起。
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和密密麻麻的目光,袭常突然意识到一个天大的错误——从小到大,族人们便把外面世界的人类视为异端,仿佛长生不老才是应天地而生的正统规律,可现在看来,孩子、青年、老人……世间万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生长规律,也会经历不同的成长阶段,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永远保持青春面容的长生种族似乎才是真正的异端。
秋风萧瑟,每走一步却像踩在轻飘飘的云朵之上,袭常突然失去了实感。
来到人类世界的第一天,少年平生第一次感受到了身为“怪物”的滋味。
不如回家吧,袭常边走边想。
在那个闭塞的小镇,所有人都是长生不老的“怪物”,和家人在一起,就不会遭到异样的注视,也不会感到孤独。
在充满羁绊的人类世界,长生意味着永恒的痛苦。
隔绝痛苦的方法只有一个:永远不对人付出真心,永远不和任何人建立任何关系。
只是这样的孤独,又有几人能够承受呢。
可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来到崭新的世界,袭常也不想寥寥数眼就转身离去。
他决定停留五年。
五年,不过是他漫长生命中的一个瞬间,却己足够他将人间的一切细细感受。
就这样,自由的飞鸟停泊在了陌生的城市,开始为自己勾勒全新的生活。
凭着长生族与生俱来的天赋,袭常成为了医馆的学徒。
新生活开始的第三个月,袭常租下了一间小屋,搬离了医馆的仓库。
几天后,工作结束踏着月光走在细碎的石子路上时,袭常捕捉到了一声微弱的啼哭。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