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感到一阵深深的无力。我该怎么找到他?靠每天早晚高峰挤地铁碰运气?还是像那个博主一样在地铁里偷拍路人发到网上“全网找人”?
我真的认真考虑过后面这个选项。我在微博上打了一大段话,描述了那天遇见他的场景,放了那篇文章的截图,甚至画了一个简陋的地铁车厢示意图,标注了我当时站的位置和他站的位置。但在点击发送之前,我犹豫了。
把一个人放到网上“寻找”,这个行为本身让我觉得有点冒犯。如果他不想被打扰呢?如果他被找到之后觉得很困扰呢?而且,说实话,我觉得自己有点魔怔了——为了一个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做这种事情,正常吗?
我把草稿删了,把手机扣在桌上,深深地叹了口气。
坐在我对面的朋友阿花看我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问我怎么了。我把事情讲了一遍,她听完之后的表情很微妙,介于“你疯了吧”和“这也太浪漫了吧”之间。
“你真的想找到他?”她问。
“我想。”
“找到之后呢?”
这个问题把我问住了。找到之后呢?我甚至没想过这个问题。我只是本能地觉得,我必须再见到他一次,我必须知道这个人是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样子,我必须确认那天晚上的那个瞬间不是我疲劳过度产生的幻觉。
“我也不知道。”我说,“但至少,我想看看他的正脸。”
阿花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你知道什么是六人定律吗“
《六人定律》
就是说你和一个陌生人之间,最多不超过6个人,就可以产生交集、
这个定律,我一直都是半信半疑的,听说过,但是总是觉得它很扯淡...
我把手机放下,觉得自己真的疯了。我竟然在试图通过找一个地铁上遇到的陌生人,这已经不是浪漫了,这是病态。
八月的上海热得像蒸笼。我又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加班、赶地铁、回家,不再刻意去蹲同一节车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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