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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人间留最后一抹体面顾深高建民免费小说完整版_完结版小说阅读我为人间留最后一抹体面(顾深高建民)

晗雨崽 著

其它小说完结

《我为人间留最后一抹体面》内容精彩,“晗雨崽”写作功底很厉害,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顾深高建民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我为人间留最后一抹体面》内容概括:宋晚棠二十八岁,是春城殡仪馆一名入殓师。入行六年,她见过太多离别,也承受着旁人的偏见与疏离,被视作“晦气”,被亲友疏远,连租房都屡屡被拒。她每天凌晨五点半准时上岗,在冰冷的化妆间里,用一双稳定的手,为逝者整理容颜、修复伤痕,让每一位逝者以最体面、最安详的模样,走完人间最后一程。 她不伺候死亡,只守护活人的念想。从寿终正寝的老人,到意外离世的少年,从穿不上婚纱的新娘,到来不及长大的孩子,她用温柔与专业,留住他们最后的体面,也抚平家属心底的遗憾。一本三块五的牛皮纸好评本,记满了家属的感谢、无声的告别与滚烫的真心,成为她坚持下去的全部力量。 沉默温柔的灵车司机顾深,曾是消防员,因一场火灾失去母亲,也失去了嗅觉,却用最稳的车速,护送每一位逝者最后一程。两个被命运温柔包裹又狠狠磨砺的人,在殡仪馆相遇,彼此治愈、彼此支撑。 在这座城市最安静的角落,她见过生死,见过遗憾,见过人性的温暖与脆弱。她以双手为笔,以体面为墨,在生死边界写下最温柔的告白。这不是一个关于死亡的故事,而是关于爱、告别、尊严与救赎——死亡从不是终点,遗忘才是,而她,为人间留住最后一抹体面。

主角:顾深,高建民   更新:2026-04-20 03: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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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五点半------------------------------------------,闹钟响第一声我就醒了。。是干了这行六年,生物钟比闹钟还准。我睁着眼在黑暗里躺了一分钟,天花板上有块水渍,形状像一只鸟。看了六年,看习惯了。。出租屋不大,三十平,月租八百,在春城这个三线城市算便宜的。房东不知道我在哪上班,我对他说的是“民政局下属单位”。严格来说不算撒谎——殡仪馆确实归民政局管。。二十八岁,眼底下有青色的影子,颧骨比去年又高了一点。我妈每次视频都说:你怎么又瘦了。我说工作忙。她说换份工作吧。我说好。挂了电话继续上班。这个对话我们重复了六年。。天还没亮透,春城十月的早晨有雾,我骑着电瓶车往城郊走。殡仪馆在老国道的尽头,周围三公里没有居民区。当初选址的人大概觉得,死亡这种东西,应该离活人远一点。路上经过一个早餐摊,老板娘认识我。“今天挺早啊。”她把两个包子装进塑料袋。“嗯。还在那边上班?嗯。”。把袋子递过来的时候,手指捏着袋子最边缘,像是不想碰到我的手。我扫码付钱,骑车走人。包子是鲜肉馅的,皮薄,咬开有汤汁。我一边骑车一边吃,风把塑料袋吹得哗哗响。。门卫老周冲我点点头。老周在这儿干了二十年,从不跟人寒暄,这是他表达善意的方式。你要是哪天进门他没点头,说明他心情不好。今天他点头了,还多说了一句:“今天降温,多穿点。”。,常年有一股味道。消毒水和防腐剂混在一起,说不上难闻,但绝对称不上好闻。新人刚来的时候都觉得这味道“阴森”,待久了就习惯了——不是不觉得了,是鼻子学会了把它归类为“日常”。就像在医院工作的人闻惯了酒精,在海鲜市场工作的人闻惯了鱼腥。我闻惯了死亡的气味。,把头发全部拢进帽子里。头发是去年剪的,齐肩,刚好能塞进帽子。以前我留长发,后来发现长发不方便——弯腰工作的时候会垂下来碰到遗体。我妈说女孩子就该留长发,我没跟她解释。。手套的触感很紧,手指弯曲的时候能感觉到橡胶绷在皮肤上,像第二层皮肤。洗手台上摆着一瓶消毒液,我按了两泵,搓了二十秒。习惯成自然。
化妆间的门被推开时,冷气扑面而来。
这里的温度比外面低三四度。中央空调二十四小时运转,不是给人准备的。化妆间大概四十平,并排摆着四张化妆台。不锈钢台面,无影灯,靠墙的柜子里放着各种工具和化妆品。没有窗户。殡仪馆的化妆间都没有窗户,我不知道为什么,也没问过。有些事情在这行干久了就不想问了。
今天有三具遗体。
第一具是82岁的老太太,寿终正寝。我到的时候她已经躺在化妆台上,身上盖着白布。老高已经在旁边准备工具了。他看见我,说:“来了。
”我说:“嗯。”
老高叫高建民,在这儿干了三十年,是春城殡仪馆资历最老的入殓师。他今年五十七,头发白了大半,双手粗糙,骨节突出,但拿起粉底刷的时候比任何人都稳。他教我的第一句话是:别怕,她比你还紧张。
那时候我大三实习,第一次面对真的遗体。遗体从冰柜里拉出来,白布掀开,一张灰白色的脸。我手抖得拿不稳粉扑,粉扑掉在地上,捡起来,又掉。老高站在我身后,没催我,也没帮我,就那么等着。等了大概十分钟,我终于把手伸出去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在旁边站了整整一个上午,什么都没做,就为了等我克服那道坎。
老太太的面容很安详。正常死亡的人大多是这样——肌肉松弛,表情平静,像是在睡梦里翻了个身,没翻回来。我打开工具箱。粉底、腮红、唇彩、剃须刀、遮瑕膏、缝合针线、酒精棉、镊子、各种型号的刷子。这些东西陪了我六年,每一件的位置我都记得。
我先给老太太清洁面部。温热的毛巾敷上去,轻轻擦拭。她的皮肤很薄,像揉皱的宣纸,温度很低。入殓师的标准流程不复杂:清洁、按摩放松肌肉、穿衣、化妆。我按部就班地做,脑子里几乎是空的。
不是麻木。是一种很奇怪的专注——你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这具身体上,但同时你的心是安静的。后来小林问我:师姐,你化妆的时候在想什么?我想了想说:什么都没想。她说不可能。我说真的,那个状态,有点像发呆,又有点像冥想。只不过你手里有一支粉底刷和一具遗体。
老太太的化妆用了十五分钟。正常情况下的遗体处理大概就是这个时间。我给她打了薄薄一层粉底,没有用腮红——这个年纪的老人,脸上的血色本来就不多,太红反而显假。嘴唇上了一点豆沙色的唇彩,是她女儿带来的,说妈妈生前最喜欢这个色号。豆沙色,很温柔的颜色。
收工的时候,我发现她的嘴角微微上翘。
不是我的技术。是她的肌肉自然形成的弧度。但那个弧度,配上刚化好的妆,确实像在笑。
我把白布拉上去之前,低头看了一眼。老太太穿着藏青色的寿衣,双手交叠放在腹部,面容安静。像睡着了。像在做一场很好的梦。
追悼会是下午。我站在化妆间门口远远看了一眼。老太太的女儿趴在棺木上哭,哭得撕心裂肺,哭到后面声音都哑了。后来她被人扶出来,眼睛肿得只剩下两条缝。她看见我,愣了一下。
然后她说:“谢谢你。妈妈最后的样子,就像在笑。”
我点了点头,没说话。
她忽然伸出手,想握我的手。她的手停在半空,像是犹豫了一下。我注意到她的目光——她看到了我的手。一双刚摆弄过遗体的手。
我把手套摘了。
她握住我的手,很用力,指节发白。“你是好人,”她说。声音是哑的。
我说不客气。
回到化妆间,我开始收拾工具。粉底刷要清洗,唇彩要盖好,手套要换新的。一切照旧。但那天下午我收拾得比平时慢了一点。老高路过门口,看了我一眼,说:“不错。”
我问什么不错。
他没回答,走了。
老高从来不解释。
那是我今天第一次觉得,这份工作好像还不错。
第一次。
不是每天都觉得的。
第二具遗体是男性,六十七岁,肝癌去世。他的皮肤蜡黄,眼窝深陷,脸颊凹下去两个坑。疾病把他吃空了。
我给他清洁面部,上粉底。肝癌患者的皮肤颜色很难调,我调了三次才调出接近正常的肤色。然后给他剃须。他的胡茬很硬,剃须刀推过去的时候发出沙沙的声音。人死了,胡须还会长。很多人不知道这个。
我剃得很小心。他脸颊凹陷的地方,皮肤松弛,容易刮破。虽然破了也不会流血,但家属会看到。他们看到的每一个细节,都会记一辈子。
这是老高教我的:你给他们的,是最后一个画面。
剃完须,上腮红,最后是唇彩。整个过程四十分钟。他的儿子在外面等着,四十多岁的男人,眼睛红红的,一句话不说。我把遗体推出去的时候,他走上前,低头看了很久。
然后他抬起头,对我说:“我爸走的时候太瘦了。现在看起来胖了一点。”
我说:“腮红的作用。”
他点了点头。
他没说谢谢。但他在留言簿上写了。后来我翻到那一页,上面只有一行字:谢谢化妆师,父亲看起来气色好多了。字迹潦草,像是写的时候手在抖。
我把这行字抄进了我的笔记本。
那个笔记本是我在小卖部买的,牛皮纸封面,三块五一本。买的时候老板娘看了我一眼——她认识我,知道我在殡仪馆上班。她看我的眼神跟看别人不一样,多了一点点距离。但她的东西确实比超市便宜。
这本本子现在还放在我床头柜上,扉页上写着四个字:客户好评。
第三具遗体是下午送来的。二十三岁,女性,溺亡。
溺亡超过四十八小时。遗体已经膨胀,皮肤呈现一种不正常的灰白色,有些地方开始脱落。小林帮我一起把她从冰柜里抬出来的时候,她的左手臂有一块皮肤粘在了担架上。
小林看了一眼,没说话。小林叫林欢,二十四岁,比我晚两年进馆,是我师妹。她平时咋咋呼呼的,是整个殡仪馆唯一会大声笑的人。但她工作的时候不笑。一个字都不说。
我告诉你一个你可能不想听的事实:溺亡的遗体是最难处理的之一。皮肤变得极其脆弱,有时候你用刷子轻轻一扫,整块皮肤就脱落了。不能用刷子。
我用手。
戴两层橡胶手套,沾上粉底液,用指腹一点一点往她脸上推。推得很慢。每一次触碰到皮肤,我都能感觉到那种不正常的韧性——不是硬,也不是软,是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令人不安的触感。像在触摸一块泡了太久水的海绵。
她只有二十三岁。比我小五岁。
我调了三次粉底才盖住她脸上的灰白色。她的嘴唇是青紫色的,我用了两遍遮瑕,然后上唇彩。她母亲送来了一支口红,YSL的,色号是“枫叶红”。母亲说这是女儿生前最喜欢的一支,大学刚毕业那会儿攒了很久的钱买的,一直舍不得用,只有重要场合才涂。
“她要是知道自己最后一回涂的是这支,”母亲说,“应该会高兴吧。”
她说话的时候没有哭。眼泪早就流干了。
我打开那支口红的时候,手是稳的。涂上去的时候,手也是稳的。但盖上盖子的时候,我的手抖了一下。
不是怕。是那种——你明明知道她死了,但她的嘴唇涂上这个颜色之后,突然变得好像还会说话。枫叶红,很亮,很年轻。二十三岁该有的颜色。
她的皮肤问题比脸更严重。手臂上的皮肤大面积脱落,我用了将近一个小时做修复。不是真的修复,是遮盖。让家属看不到那些伤痕。让她们记住她最后的样子,是完整的、体面的。
我花了将近四个小时。
中间小林进来过两趟。第一趟给我送水,放在门口就走了。第二趟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说:“师姐,你手真稳。”
我说:“练出来的。”
她说:“不是练的。是天生的。”
小林从来不在我工作的时候打扰我,这是她的天赋——她看起来没心没肺,其实比谁都敏感。她自己的故事我后来才知道,现在不说。
女孩的母亲在追悼厅等了四个小时。
我推着遗体出来的时候,追悼厅里只有她一个人。女孩的父亲三年前走了,没有别的亲属。母亲一个人坐在长椅上,佝偻着背,像一棵被风吹弯了的树。
她站起来,慢慢走到棺木前。低头看女儿。看了很久。
追悼厅的灯光是暖黄色的,照在女孩脸上。枫叶红的嘴唇,我给她打的腮红,还有我花了一个小时修复的手臂——现在安安静静地交叠在腹部,盖在白布下面。她看起来像睡着了。
母亲没有扑上去,没有哭喊。她只是看着。然后她抬起头,看的是我。
她说:“谢谢你让她走得这么漂亮。”
她的手抬起来,像是想握我的手。然后她注意到我还没来得及脱手套。她犹豫了一下。我赶紧把手套摘了。
她握住了我的手。她的手很凉,很用力。
她说:“你是好人。”
我从业六年,被人叫过“晦气”,叫过“那个”,被中介暗示过“别说你是干什么的”,被发小暗示过“人不用来了”,被相亲对象问过“以后生孩子会不会对孩子不好”。
从来没人说过我是好人。
我说不客气。声音有点哑。不是因为感动,是戴口罩戴太久了,嗓子干的。
我这么告诉自己。
那天晚上我回到宿舍,拿出那本牛皮纸封面的笔记本。翻到扉页,又翻回来。想了很久。
最后我写:客户好评,第一条。
“感谢您让我女儿体面地离开这个世界。您的工作是有意义的。”——一位母亲
写完之后我合上本子。躺在床上。天花板上那块水渍还是像一只鸟。我看了很久。
我想起那个女孩的嘴唇,涂上枫叶红之后的样子。我想起那个母亲握住我的手,说你是好人。我想起老高说的那句话:我们不是伺候死人,是伺候活人的念想。
我想,我可能找到了把这份工作继续做下去的理由。
不是每天都找得到。
但今天找到了。
外面起了风,吹得窗户咯吱响。春城的十月,夜里已经凉了。我裹紧被子,闭上眼睛。
凌晨五点半还要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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