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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生活《兄弟总爱抢我女友,这次我给他找了个祖宗》是作者“莓脾气旧故”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秦知语陆泽两位主角之间虐恋情深的爱情故事值得细细品读,主要讲述的是:小说《兄弟总爱抢我女友,这次我给他找了个祖宗》的主要角色是陆泽,秦知语,这是一本男生生活,打脸逆袭,爽文小说,由新晋作家“莓脾气旧故”倾力打造,故事情节扣人心弦。本站无广告,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2329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3-22 10:09:28。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兄弟总爱抢我女友,这次我给他找了个祖宗
主角:秦知语,陆泽 更新:2026-03-22 1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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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兄弟陆泽有个癖好:抢我女朋友。这是第三次,他又熟练地在聚会上,当着我的面,
加上我新女友的微信。他端着酒杯,笑得温润如玉,对着她说那些听腻了的台词,
无非是羡慕我单纯,不像他,被家族事业拖累,身不由己。我看着他表演,
嘴角是冰冷的笑意。他不知道,这个“新女友”,是江城无人敢惹的长公主,秦知语。
一个沾手即死,能让整个陆家陪葬的女人。而这个局,我布了很久,很久。
第1章“阿默,不介绍一下?”陆泽端着香槟,缓步走来,目光却越过我,
精准地落在我身旁的秦知语身上。他今天穿着一身高定西装,手腕上那块百达翡翠的星空表,
在宴会厅璀璨的水晶灯下,折射出细碎而昂贵的光。他永远是这样,温文尔雅,
像个完美的贵公子。也永远是这样,用最温柔的语气,做最恶心的事情。
我身边的朋友们发出善意的哄笑,有人用胳膊肘撞我:“林默,可以啊,
什么时候又谈了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我攥着酒杯的手指微微收紧,玻璃杯壁冰冷的触感,
让翻涌的情绪稍稍平复。我能感觉到秦知语的视线在我脸上停留了一瞬,那双清冷的眸子里,
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玩味。“我女朋友,秦知语。”我开口,声音平静无波,“知语,
这是我最好的兄弟,陆泽。”“最好”两个字,我咬得极轻,像情人间的呢喃。
陆泽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他朝秦知语伸出手,手掌修长,骨节分明:“秦小姐,你好。
阿默这小子,嘴笨,平时没少麻烦你照顾吧?”他的姿态放得很低,
既点明了他和我亲密无间的关系,
又不动声色地将自己放在了一个“兄长”和“守护者”的位置上。这是他的老套路了。
我的第一个女友,就是被他这副模样骗走的。那时我们还在上大学,女友是学校的系花,
我追了很久。陆泽第一次见她,也是这样,笑着说:“弟妹这么漂亮,我们阿默可真有福气。
”转头,他就加上了她的微信,每天陪她聊天,聊他那些“不为人知”的烦恼,
聊他作为家族继承人的压力,聊他多么渴望一份纯粹的感情。最后,
女友红着眼眶跟我提了分手。她说:“林默,你太好了,太单纯了,跟你在一起我很有压力。
陆泽他……他其实很可怜,我不想看他一个人那么痛苦。”我至今都记得,陆泽搂着她,
对我露出的那个夹杂着歉意和炫耀的笑容。就像一个偷吃了糖果,
还要假惺惺安慰被抢走糖果的小孩。第二次,是工作后认识的一个同事。陆泽用同样的方法,
仅仅花了一个月。那个女孩在公司茶水间,一边抹眼泪一边对我说:“林默,对不起,
我控制不住我自己。陆泽他需要我,你不一样,你没有他,也能过得很好。”哈。
我能过得很好。每一次,他都用这种方式,
给我打上“单纯”、“无害”、“不懂女人心”的标签,
然后将自己塑造成一个忧郁、深情、需要被拯救的强者。而那些女人,就像扑火的飞蛾,
前仆后继。这一次,他故技重施。秦知语没有去握他的手,只是轻轻颔首,
声音清冷如玉石相击:“陆先生客气了。”陆泽的手在半空中停顿了一秒,
随即若无其事地收回,他拿出手机,笑容依旧无可挑剔:“秦小姐,今天人多,加个微信吧,
下次我做东,请你和阿默吃饭,就当是替他赔罪了。”多完美的借口。“误加”好友,
然后开始他狩猎的表演。我看着秦知语,她也正看着我,眼神像是在询问。我微微点头。
于是,她拿出手机,屏幕亮起,露出了那个清冷的兰花头像。“叮”的一声。好友申请通过。
鱼儿,上钩了。陆泽心满意足地收起手机,又和我寒暄了几句,才转身融入了别的圈子。
周围的朋友还在起哄,让我罚酒,说我藏得太深。我一杯接一杯地喝,
辛辣的液体灼烧着喉咙,胃里翻江倒海,可我的大脑却前所未有的清醒。
我能感受到陆泽的目光,像毒蛇一样,时不时地扫过来。他在观察,在审视,
在评估这个新的猎物。他以为,这又是一场手到擒来的游戏。他以为,
他还是那个掌控一切的猎人。他不知道。从他按下“发送好友申请”那个按钮开始,
他就已经不是猎人,而是我的猎物。而且,是即将被送上祭坛,连骨头都不会剩下的那种。
我将杯中最后一口酒饮尽,酒杯重重地磕在桌上,发出沉闷的声响。秦知语的手,不知何时,
轻轻覆在了我的手背上。她的掌心温热,带着一股安抚人心的力量。“别急,
”她在我耳边低语,气息如兰,“游戏,才刚刚开始。”我转头看她,她正对我笑,
那双总是清冷的眸子里,此刻盛满了星光。是啊,别急。我等了十年。不在乎多等这几天。
第2章回到家,我脱下被酒气浸透的外套,随手扔在沙发上。
秦知语已经换上了一身舒适的家居服,正坐在吧台前,慢条斯理地为自己倒上一杯温水。
她晃了晃手机,屏幕上是她和陆泽的微信聊天界面。“开始了。”她说。我凑过去看。
陆泽的第一条消息,是在我们离开宴会厅后十分钟发过来的。陆泽:秦小姐,
今晚很抱歉,阿默那小子喝多了,没冲撞到你吧?他就是这样,性格直,没什么心眼。看,
又是这套话术。先是道歉,拉近关系,然后不动声色地给我贴上“没心眼”的标签。
秦知语没有回复他。过了大约半小时,陆泽的第二条消息来了。陆泽:你和阿默,
是在一起很久了吗?这是一句试探。试探她和我的感情深度,也试探她的态度。
秦知语抬眸看我,指尖在屏幕上悬停,像是在问我该如何作答。“告诉他,刚在一起不久。
”我声音沙哑地开口。“刚在一起”意味着感情基础不稳,容易被攻破。
这会给他巨大的信心。秦知语心领神会,纤长的手指在屏幕上敲击。秦知语:嗯,
没多久。发完这四个字,她便将手机倒扣在桌面上,不再理会。我拉开她身旁的椅子坐下,
给自己也倒了杯水,一饮而尽。“你觉得他下一步会做什么?”秦知语问,
她似乎对这场游戏很感兴趣。“他会开始展示他的‘与众不同’。”我冷笑一声,“比如,
他的‘烦恼’。”果不其然。第二天晚上,陆泽的微信又来了。这一次,他没有再提我,
而是发来了一张照片。照片的背景似乎是在一个高层办公室,落地窗外是璀璨的城市夜景。
他半张脸隐在阴影里,眼神显得有些疲惫和忧郁,
配上文字:陆泽:又是一个加班的夜晚。有时候真羡慕阿默,可以过得那么简单快乐。
秦知语把手机递给我,挑了挑眉。我拿过手机,几乎能想象出陆泽此刻的表情。
他一定觉得自己这副“为事业所困”的模样,对女人有致命的吸引力。他觉得,女人都慕强,
但又不喜欢纯粹的强,她们喜欢强大的男人偶尔流露出的脆弱。
这会激发她们的圣母心和拯救欲。我手指在屏幕上滑动,打出了一行字。
秦知语:陆先生很辛苦呢。不像林默,他每天都准时下班,然后回家给我做饭。
我把手机还给秦知语。她看了一眼,眼底的笑意快要溢出来。她按下发送键。这条回复,
堪称诛心。它完美地塑造了一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傻白甜形象,同时,
又用“回家给我做饭”这种细节,狠狠地刺了陆泽一下。因为这代表着亲密,
代表着他所没有的、属于我和秦知语的二人世界。手机那头的陆泽,沉默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他已经放弃了。然后,屏幕亮起。陆泽:真好。我也希望能有个人,
能让我在疲惫的时候,有个回得去的家。可惜,我这样的人,大概不配拥有吧。他的语气,
充满了自嘲和落寞。紧接着,他又发来一条。陆泽:对了,秦小姐,周末有空吗?
我一个朋友新开了一家马场,我想去散散心。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带上阿默一起来。来了。
他的第一次邀约。以“散心”为名,以“带上我”为掩护,实则,
是想创造一个能让他大展身手的舞台。马场,多好的地方。
一个能完美展示他男性魅力、财富和地位的地方。他可以穿着帅气的骑装,骑着高头大马,
在秦知语面前尽情驰骋。而我,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大概率连马都不会骑,
只能在旁边看着。多好的对比,多鲜明的衬托。“去吗?”秦知语问。“去。
”我回答得斩钉截铁,“为什么不去?他搭好了舞台,我们总得去唱一出好戏。
”我看着秦知语,她也看着我。我们都知道,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邀约。
这是陆泽吹响的、进攻的号角。也是我为他准备的、第一个陷阱。秦知语拿起手机,
慢悠悠地回复。秦知语:好啊,不过林默他……好像不太会骑马。陆泽:没关系,
我教他。我看到陆泽的回复,几乎能笑出声。教我?陆泽,你很快就会知道,到底是谁,
在教谁做人。第3章周末,马场。陆泽果然做足了准备。他穿着一身纯白色的骑装,
剪裁合体,衬得他身姿挺拔,配上那张精心打理过的脸,确实有几分白马王子的味道。
相比之下,我只穿了简单的休闲装,和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阿默,知语,这边!
”陆泽站在一匹神骏的黑色骏马旁,笑着朝我们招手。那匹马通体乌黑,没有一根杂毛,
肌肉线条流畅优美,一看就价值不菲。他身边的马场经理,正一脸谄媚地为他牵着马缰。
“陆少,这可是我们马场最好的汗血宝马,叫‘夜影’,一般人可驾驭不了。
”陆泽抚摸着马的脖颈,姿态优雅,闻言只是淡淡一笑:“还行。”他看向秦知语,
眼神里带着恰到好处的炫耀:“知语,喜欢吗?要不要试试?
”秦知语今天穿了一套干练的黑色骑装,长发束成高马尾,整个人英姿飒爽,
她只是扫了一眼那匹马,便摇头道:“太吵了。”马场经理的笑容僵在脸上。
陆泽也愣了一下,随即打圆场:“夜影性格是烈了点。那不如,我先带你骑一圈,感受一下?
”说着,他便想翻身上马,向秦知语伸出手。这是他计划中的一环。他骑着马,
将秦知语护在身前,策马奔腾。而我,只能站在原地,像个多余的傻子。
就在他即将上马的那一刻。远处,马厩的方向,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几名马场工作人员惊慌失措地跑出来,大喊着:“不好了!‘赤焰’跑出来了!快拦住它!
”话音未落,一匹通体火红的骏马,如同一团燃烧的烈火,冲破了栅栏,
朝着人群的方向狂奔而来。那匹马的体型比陆泽的“夜影”还要高大,眼神狂野,
充满了攻击性。人群发出一阵阵尖叫,四散奔逃。陆泽脸色一变,
他下意识地想去护住秦知语,但那匹红马的速度太快了,裹挟着一股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直冲冲地朝着我们这个方向撞来。马场经理吓得腿都软了,连滚带爬地躲到一边。
陆泽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后退了两步,脸上那份从容优雅荡然无存。“知语,小心!
”他喊道,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他想上演英雄救美。可惜,他选错了剧本。
就在那匹名为“赤焰”的烈马即将撞上秦知语的瞬间。一直沉默不语的秦知语,动了。
她的动作快如闪电,根本没人看清她是怎么做到的。
众人只听到一声清脆的、类似口哨的声音。那匹狂暴的烈马,在距离她不到半米的地方,
竟然奇迹般地停了下来。它高高扬起前蹄,发出一声长嘶,然后,温顺地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用马脸轻轻地蹭着秦知语的掌心。整个马场,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陆泽脸上的表情,更是精彩纷呈。
震惊、不解、还有一丝被抢了风头的难堪。秦知语抚摸着“赤焰”的鬃毛,
仿佛在安抚一个闹脾气的孩子。她转过头,看向脸色发白的陆泽,语气依旧清冷:“陆先生,
你说要教我骑马?”陆泽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秦知语没再看他,
她动作利落地翻身上马,身姿矫健,如同驰骋沙场的女将军。她没有用马鞍,
就那么稳稳地坐在马背上。“林默,”她朝我伸出手,眼底带着笑意,“上来。”在所有人,
尤其是陆泽不敢置信的目光中,我握住她的手,借力一跃,轻松地坐在了她的身后。
“赤焰”似乎有些不满,打了个响鼻。秦知语拍了拍它的脖子,低声道:“乖,自己人。
”“赤焰”竟然真的安静了下来。我环住秦知语的腰,将下巴搁在她的肩窝,
对着脸色已经青得像调色盘的陆泽,露出了一个无辜又茫然的笑容。“陆泽,
你不是要教我吗?怎么不上来?”陆泽的拳头,在身侧死死攥紧,手背上青筋暴起。
他设计的舞台,他预想的剧本,被秦知语用一种他完全无法理解的方式,彻底撕碎。
他想当英雄,结果成了小丑。他想当主角,结果成了背景板。秦知语不再理他,
双腿轻轻一夹马腹,“赤焰”立刻心领神会,发出一声欢快的嘶鸣,四蹄翻飞,
朝着远处的草地绝尘而去。风从耳边呼啸而过。我能听到身后,
陆泽那几乎要压碎牙齿的呼吸声。我能想象出他此刻的表情,一定充满了屈辱和不甘。真好。
这只是第一道开胃菜。陆泽,慢慢享受我为你准备的盛宴吧。第4章马场事件后,
陆泽消停了两天。我猜,他大概是去调查秦知语的背景了。他那点可怜的自尊心,
不允许他相信,一个女人能在他最擅长的领域,如此轻易地碾压他。他一定会认为,
这背后有什么他不知道的隐情。比如,秦知语认识马场老板,那匹“赤焰”是提前安排好的。
可惜,他什么都查不到。秦家的势力,远不是他一个区区陆氏集团的公子哥能触及的。
他能查到的,只会是我想让他查到的。
一个背景干净、家里有点小钱、在国外长大的“富家女”。这种模糊不清的身份,
只会让他更加抓心挠肝。周三晚上,秦知语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本市一个颇有名望的慈善拍卖晚宴的邀请。挂了电话,她晃了晃手机,
对我笑道:“陆泽的第二招来了。”我一点也不意外。马场上丢了面子,
他必然要从另一个地方找回来。还有什么,比在充斥着金钱与权力的拍卖会上,一掷千金,
更能彰显他的实力和财力呢?他想用钱,砸晕秦知语。也想用钱,来羞辱我这个“穷小子”。
“他想拍什么?”我问。“压轴拍品,‘海洋之心’。”秦知语打开手机,
调出拍卖手册的照片,“一条蓝钻项链,起拍价八百万。”八百万。对于现在的陆家来说,
拿出来买一条项链,也需要伤筋动骨。看来,他是真的被刺激到了。“他觉得,
你一定会喜欢。”我冷笑着说。“可惜,我只喜欢看他拿不到时,那张绝望的脸。
”秦知语放下手机,从酒柜里拿出一瓶罗曼尼康帝,为我们两人各倒了半杯。她举起杯,
酒红色的液体在灯光下摇曳生姿。“为了即将到来的好戏,干杯。”拍卖会当晚。
我和秦知语到场时,陆泽已经到了。他正和几个所谓的“商界名流”谈笑风生,看到我们,
立刻迎了上来。他的目光在秦知语身上停留了许久,那眼神,赤裸裸的,
充满了志在必得的占有欲。“知语,你今天真美。”他赞叹道,然后状似无意地瞥了我一眼,
“阿默,你可真有福气。”又是这句话。我真想把手里的酒泼在他那张虚伪的脸上。
但我忍住了。我只是笑了笑,搂紧了秦知语的腰:“我的福气,还多着呢。
”陆泽的笑容僵了一下。拍卖会很快开始。前面的拍品,都只是些开胃小菜。
陆泽一直没有举牌,他靠在椅背上,姿态慵懒,似乎对这些东西都提不起兴趣。他在等。
等那条“海洋之心”。终于,在万众期待中,主持人用激昂的声音喊道:“接下来,
就是我们今晚的压轴拍品——由传奇珠宝大师设计的‘海洋之心’!起拍价,八百万!
”灯光聚焦,红色的丝绒托盘上,一条由无数碎钻簇拥着一颗巨大蓝色钻石的项链,
静静地躺在那里,散发着幽蓝而神秘的光芒。现场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八百五十万!
”立刻有人举牌。“九百万!”“一千万!”价格节节攀升,但举牌的人渐渐少了。毕竟,
花上千万买一条项链,对于在场的大部分人来说,还是太奢侈了。陆泽终于动了。
他慢条斯理地举起手里的号牌。“一千五百万。”他喊出的价格,
直接将前面的竞价者全部拍死。全场的目光,瞬间聚焦在他身上。
他很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嘴角勾起一抹得意的笑容,视线,却挑衅地看向我。
像是在说:看到了吗?这就是你我之间的差距。主持人激动地喊道:“一千五百万!
还有没有更高的?一千五百万一次!”我能感觉到,陆泽的呼吸都变得急促了。他以为,
这条项链已经是他囊中之物。他甚至已经开始想象,亲手为秦知语戴上这条项链时,
她那副感动和崇拜的模样。就在主持人即将落锤的瞬间。一个清冷的声音,不大,
却清晰地传遍了整个会场。“五千万。”是秦知语。她甚至没有举牌,只是端着酒杯,
淡淡地吐出了一个数字。一个让全场瞬间死寂的数字。五千万!所有人都疯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从陆泽身上,转移到了云淡风轻的秦知语身上。那目光里,
充满了震惊、探究和不可思议。主持人的锤子停在半空中,
结结巴巴地问:“这位……这位小姐,您确定是……五千万?”秦知语没有回答他,
只是侧过头,看向身旁已经完全石化的陆泽。她的嘴角,噙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
“陆先生,”她说,“你跟吗?”陆泽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他的嘴唇哆嗦着,
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冷汗。五千万!别说他,就是把他整个陆家卖了,
也未必能立刻拿出这么多流动资金!他死死地盯着秦知语,眼神里充满了屈辱和不信。
他想不通!一个他以为可以随意拿捏的女人,怎么可能,怎么可以,
如此轻描淡写地喊出一个他连仰望都觉得吃力的价格?“我……”他张了张嘴,
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五千万一次!”“五千万两次!”“五千万……三次!成交!
”“恭喜这位秦小姐!”锤子落下,尘埃落定。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但这些掌声,
落在陆泽的耳朵里,却像是一记记响亮的耳光,抽得他头晕目眩。他成了全场最大的笑话。
一个想用钱装逼,结果被一个女人用钱砸得体无完肤的笑话。我看着他失魂落魄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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