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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作家“森灰灰”的优质好文,《我把喜欢弄丢了loveaway》火爆上线啦,小说主人公沈辞程晚,人物性格特点鲜明,剧情走向顺应人心,作品介绍:情节人物是程晚,沈辞的青春虐恋,虐文,校园小说《我把喜欢弄丢了love_away》,由网络作家“森灰灰”所著,情节扣人心弦,本站TXT全本,欢迎阅读!本书共计9053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2-25 20:16:36。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我把喜欢弄丢了love_away
主角:沈辞,程晚 更新:2026-02-26 02: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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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栀子花六月末的城市被蒸得发烫,柏油路面泛着黏腻的光。沈辞推开咖啡馆的门,
冷气扑面而来的同时,一股栀子花的味道钻进了他的鼻腔。他的脚步顿了一下。
吧台上插着一束刚摘的栀子花,花瓣厚实洁白,边缘微微泛黄,
像是从哪个老旧的院子里摘来的。这种花每年只开一季,浓烈而短暂,
和南方的夏天一样不管不顾。沈辞盯着那束花看了很久。店员喊了两遍“先生您点什么”,
他才回过神来。“美式,冰的。”他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杯壁上的水珠。窗外法国梧桐的叶子被晒得打卷,
树荫下有穿校服的学生骑车经过,白色衬衫被风鼓成一面小帆。那一瞬间,他想起了程晚。
准确地说,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允许自己想起这个名字了。但栀子花的味道太过具体,
像一把钝刀,不动声色地割开了他以为早已愈合的伤口。程晚喜欢栀子花。高二那年的夏天,
她总是在书包里揣一朵,半开不开的,用湿纸巾包着花茎,上课的时候偷偷放在书桌角落。
整间教室都弥漫着那股甜丝丝的、有点闷的香气。同桌陈锐嫌香,皱着鼻子让她拿走。
她不说话,只是把花往自己那边挪了挪,低着头继续做题,耳朵尖却红了。
沈辞坐在她后面一排。那朵栀子花的香气飘过来的时候,他正在用圆珠笔戳课桌上的划痕。
他抬头,看见程晚的后脑勺,头发扎成低马尾,碎发贴着后颈,细细的一缕。
他那时候不知道,世界上有些画面,会在很多年后变成一根刺,扎在记忆最柔软的地方。
第二章 同桌以南沈辞和程晚的交集,开始于高二分班后的第一节课。他是从四班转来的,
进门时迟到了五分钟,班主任老刘站在讲台上,
眼镜片后面的目光不咸不淡地扫过来:“沈辞是吧,坐最后一排,程晚后面那个位置。
”他拎着书包从过道走过去。路过程晚的时候,她正在翻一本物理笔记,没有抬头。
他注意到她的桌面收拾得很干净——课本叠得整整齐齐,笔筒是一个旧铁盒,
上面印着褪色的哆啦A梦。坐下之后,他才发现这个位置在教室的最角落,靠着墙,
窗外是一棵老槐树。夏天的时候阳光会透过叶子打下一地碎金,
到了秋天就只剩干巴巴的枝丫。沈辞不是个安分的人。他成绩中等,篮球打得好,朋友很多,
笑起来的时候有一颗小虎牙,女生私底下喊他“小狼狗”。他习惯了被注意,
习惯了走到哪里都有人叫他名字。但程晚好像注意不到他。
她是那种存在感很低的女生——成绩不好不坏,不参加社团活动,课间也不怎么跟人聊天。
大部分时间她就安安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看书,偶尔会发呆,望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们的第一次对话,是因为一块橡皮。那天下午的数学课,沈辞橡皮用完了,
前面的陈锐又睡着了叫不醒。他犹豫了一下,轻轻拍了拍程晚的肩膀。“同学,借个橡皮。
”程晚转过头,愣了一秒,然后从铁盒子里翻出一块白色橡皮递给他。那块橡皮很新,
棱角还没被磨圆,上面贴着一个小小的贴纸,是一只抱着星星的兔子。“谢了。
”他笑了一下。程晚点点头,转回去了。沈辞用完橡皮还回去的时候,
发现她在那块橡皮外面套了一层塑料薄膜,大概是不想弄脏。
他当时觉得有点好笑——谁家橡皮还金贵到要包起来?后来他才知道,
那块橡皮是程晚去世的妈妈最后一次去文具店给她买的。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高二的日子过得很慢。沈辞每天坐在程晚后面,
看她写字、做题、发呆、偶尔偷偷在课本空白处画小人儿。她画得不好,小人儿歪歪扭扭的,
但总是画两个——一个高一点,一个矮一点,中间隔着一段距离。他有时候觉得无聊,
会在她后背贴纸条——“程晚你头发上有虫子”——然后看她慌慌张张地摸后脑勺,
转头瞪他一眼。那个眼神凶不起来,像一只被惹毛的猫,带着点委屈的恼怒。他就笑。
后来纸条变了内容。“程晚,第三题选什么?”“程晚,食堂今天的红烧肉不错。”“程晚,
下午体育课你来操场看我打球吗?”她的回复永远很简短——“C”、“嗯”、“要上课”。
字迹清秀工整,一笔一划都很认真,像在写作业。沈辞不知道的是,
那些纸条她一张都没有扔。它们被她叠成了小小的方块,放在铁盒子的最底层,
橡皮和笔的下面,被压得平平整整。第三章 十七岁的雨转折发生在一个下雨天。
那天沈辞打完篮球回教室拿书包,学校里已经空了大半。走廊尽头的灯坏了一盏,
忽明忽暗地闪。他推开教室后门的时候,看见程晚一个人坐在座位上,趴在桌子上,
肩膀微微颤抖。外面的雨很大,打在窗户上啪啪响。教室里没开灯,暮色从四面八方涌进来,
她整个人像被灰蓝色的水淹没了。沈辞站在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没有出声。
他不擅长安慰人。十七岁的男生面对女生的眼泪,第一反应往往是手足无措。
他想走开——这不关他的事,他跟程晚也不算熟——但脚像是被钉在了地上。
过了不知道多久,程晚抬起头。她应该是没想到教室里还有人,
看见沈辞的一瞬间整个人僵住了。她的眼睛肿得厉害,鼻尖红红的,脸上的泪痕还没干,
在昏暗的光线里一道一道地亮。两个人对视了几秒。
沈辞做了一件他后来回想起来都觉得不像自己的事——他走过去,
从书包里翻出一瓶没开封的橘子汽水,放在她的桌面上。“喝吧,”他说,“甜的,
喝了心情会好一点。”程晚低下头,手指攥着校服袖子的边,
过了好一会儿才轻声说:“我爸要再婚了。”沈辞不知道该接什么话。
他只是在她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把自己的校服外套脱下来搭在她肩上——她穿得薄,
雨天降温,教室冷得像冰窖。他没有说“别哭了”或者“会好的”那种话。他只是坐在那儿,
看着窗外的雨。过了很久,程晚拧开那瓶橘子汽水,喝了一口。
气泡在安静的教室里发出细小的声响。“沈辞,”她忽然开口。“嗯?”“谢谢你。
”她的声音很轻,像被雨声打湿了一样。沈辞没有看她,但他从余光里注意到,
她的手指不再发抖了。那天他们一起等到雨停。七点多的时候,天边露出了一截夕阳的尾巴,
云层被染成了橘红色,整个校园像泡在一杯橘子汽水里面。程晚站在教学楼门口,
把他的外套叠好还给他。“明天见。”她说。“明天见。”他也说。
他们之间好像因为那场雨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纸条上的对话变多了,
偶尔下课的时候她会转过头跟他说几句话——关于某道物理题,关于食堂新出的拌面,
关于走廊里流浪猫又生了一窝小猫。她说话的时候喜欢看着他的眼睛,
但说到一半又会突然移开目光,假装看黑板。沈辞觉得她挺有意思的,
像一只走两步就停下来回头看你的猫,你追上去她就跑,你不动她又回来。但他没往心里去。
十七岁的沈辞觉得,程晚只是一个挺安静的、偶尔需要一瓶橘子汽水的同学而已。
他没有发现,程晚看他打球的时候,手指会不自觉地攥紧膝盖上的裙摆。他没有发现,
她在课本空白处画的那两个小人儿,矮的那个开始靠近高的那个。他更没有发现,
每天放学前她总是最后一个走——因为她在等他说那句“明天见”。
而他以为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第四章 她的十七岁生日十一月九日,程晚的生日。
她没有告诉沈辞,但那天早上她穿了一件新的白色毛衣,头发放下来了,
别了一个小小的银色发夹。她的座位上多了一盆小小的多肉植物,是她自己送给自己的礼物。
沈辞来得很晚,踩着上课铃进教室,一屁股坐下来,连她今天和平时有什么不同都没注意到。
课间的时候,隔壁班的女生林知予跑来找沈辞,递给他一个袋子:“沈辞,
上次你帮我修的自行车,这个当谢礼啦。”里面是两张电影票。林知予是年级公认的校花,
笑起来甜甜的,说话的时候喜欢把头歪向一边。沈辞接过票的时候笑了笑,
说了句“不用这么客气”,语气轻松随意。程晚把这些都看在眼里。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多肉植物,用手指轻轻碰了碰它肥嘟嘟的叶片,什么都没有说。
中午的时候,陈锐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消息,
拍着沈辞的肩膀嚷嚷:“今天程晚生日你知不知道?你们不是挺好的吗,不表示一下?
”沈辞愣了一下。他确实不知道。他低头想了想,从书包里翻出一根棒棒糖——他平时爱吃,
包里总会揣几根——然后在上面贴了张便利贴,写了句“程晚同学生日快乐”。
午休结束后他把棒棒糖放在了她的桌面上。程晚回到座位,看见那根棒棒糖,怔了很久。
然后她把它拿起来,小心翼翼地放进了铁盒子里,和那些叠好的纸条放在一起。
那天放学的时候,她在他桌上留了一张纸条。
纸条上只有一句话:“今天是我十七岁最开心的一天。”沈辞看完笑了一下,
把纸条随手夹进了课本里。
他当时觉得程晚真的很容易满足——一根棒棒糖就能让她开心成这样。他没想过,
对一个失去妈妈、爸爸要再婚、在学校里几乎没有朋友的女生来说,
有一个人记得她的生日——哪怕只是通过别人的嘴——已经是一件多么珍贵的事。
那根棒棒糖,程晚一直没有吃。它在铁盒子里放了很久很久,直到糖纸褪色发皱,
便利贴上的字迹也变得模糊。但她始终没有舍得扔掉,
就像她始终没有舍得把那些纸条扔掉一样。十七岁的沈辞不懂这些。
他以为喜欢一个人是轰轰烈烈的事情——是操场上的英雄进球,是公开场合的大声表白,
是情人节的玫瑰花和巧克力。他不知道喜欢也可以是这样的——安安静静的,
藏在铁盒子里的,不敢拿出来的。像栀子花的香气一样,浓烈但是沉默。
第五章 体育馆高二下学期,学校举办秋季篮球赛。沈辞是班队的主力后卫,半决赛那天,
整个年级都去体育馆看球。程晚也去了。她坐在看台最角落的位置,怀里抱着书包,
膝盖上放着一瓶没开的橘子汽水——她现在也爱喝橘子汽水了。沈辞打得很好。
他突破上篮的时候动作利落干脆,白色球鞋在地板上擦出尖锐的声响,
球在手指尖旋转然后精准落入篮筐。每一次得分,看台上都是一片尖叫。但程晚没有尖叫。
她只是安静地看着,嘴角弯了一下,然后又抿回去。在所有人都在大声为他欢呼的时候,
她是最安静的那一个。终场哨响的时候,沈辞投进了绝杀三分球。全队把他抛起来又接住,
他笑得露出虎牙,汗湿的头发贴在额头上,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程晚站起来,
默默鼓了鼓掌。赛后,林知予穿过人群跑到沈辞面前,递给他一条毛巾和一瓶矿泉水。
她穿着红色卫衣,头发扎成高马尾,笑得明媚而张扬:“沈辞你也太帅了吧!
最后那个三分球我录下来了!”沈辞接过毛巾擦了擦汗,对她道了声谢,
眼角余光扫过看台——不知道为什么,他下意识地在人群里找了一下程晚。
但那个位置已经空了。程晚在终场的时候就走了。她是从体育馆侧门出去的,
一个人穿过空荡荡的操场,天色已经暗了,头顶的云被晚风吹得碎成一片一片的。
她走到操场边的石凳上坐下来,打开那瓶橘子汽水,仰头喝了一大口。汽水是甜的,
但她的眼眶发酸。她不是难过。她只是忽然清楚地意识到,
沈辞是被很多人喜欢的男生——他站在人群中央,光芒万丈,身边永远不缺欢呼和笑脸。
而她不过是坐在看台角落里的无名观众,连鼓掌都不敢太大声。她喜欢他,
但这份喜欢轻得像一片落在肩头的树叶,风一吹就可以掉。至少她以为是这样。第二天上课,
沈辞注意到程晚的桌角没有放栀子花。十一月了,花季早过了。
取而代之的是那盆小小的多肉,叶片饱满圆润,像一朵绿色的莲花。“你昨天怎么走那么早?
”沈辞从后面拍了拍她的肩。程晚没有转头,只是轻声说:“有点不舒服,先回去了。
”“哦。”沈辞没再追问。他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奶糖放在她桌上,“给你吃,补补身体。
”程晚低头看着那颗奶糖,安静了一会儿。“沈辞。”“嗯?”“……没什么。
”她把奶糖放进了铁盒子里。铁盒子越来越满了。
纸条、棒棒糖、奶糖、他随手递给她的矿泉水瓶盖、他在她课本上画的歪歪扭扭的笑脸。
这些东西挤在一起,填满了那个小小的铁盒。但它们的主人并不知道,
这些在他眼里毫不起眼的东西,是另一个人全部的少年时代。
第六章 大雪高三上学期的第一场雪来得很突然。那天晚自习结束后,沈辞推开教学楼的门,
发现整个世界都白了。雪花不大但密,像有人在天上撕碎了无数张白纸,纷纷扬扬落下来。
他站在台阶上深吸一口气,冰凉的空气灌进肺里,混着一股湿润的干净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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