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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言情《王爷他今天也在夜市摆摊》是大神“焦糖拿铁不加冰”的代表萧衍烤串是书中的主精彩章节概述:热门好书《王爷他今天也在夜市摆摊》是来自焦糖拿铁不加冰最新创作的古代言情,沙雕搞笑的小故事中的主角是烤串,萧衍,沉小说文笔超没有纠缠不清的情感纠下面看精彩试读:王爷他今天也在夜市摆摊
主角:萧衍,烤串 更新:2026-03-14 04: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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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穿书了。穿成一个恶毒女配。这事儿说出来谁信啊?
我前一天晚上还在出租屋里刷手机看小说,吐槽这个女配脑子有坑,
好好活着不行吗非要跟女主过不去。结果第二天早上睁开眼,我就成了这个脑子有坑的女配。
原著叫《盛世皇图》,讲的是秦王萧璟和女主沈清漪的爱恨情仇。而我,苏婉,
是书里排得上号的恶毒女配——给女主下毒、栽赃、泼脏水,最后被男主一剑捅死,
死前还在喊“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标准的工具人。标准的炮灰。标准的大冤种。
好消息是,我穿过来的时候,男主还没出场。坏消息是,我穿过来的时候,
原主刚往女主脸上泼了一碗热汤。事情是这样的:那天原主在街上闲逛,
看见女主沈清漪在路边摊买羊肉串。
原主想起前几日被女主“抢走”的某位公子其实人家公子压根没正眼看过她,怒火中烧,
冲上去一把夺过女主手里的碗——那碗不是羊肉串,
是隔壁摊的羊杂汤——劈头盖脸泼了过去。然后她就晕了。然后我就醒了。
我低头看看手里的空碗,又看看面前捂着脸尖叫的女主,
再看看周围一圈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围观群众,脑子还没转过来,嘴已经先动了:“这汤咸吗?
”全场安静。女主的尖叫卡在嗓子眼里,变成一声奇怪的抽噎。她捂着脸上的汤水,
从指缝里露出半只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围观群众也愣住了,一个个张着嘴,
像一群被掐住脖子的鸭子。我也愣住了。不是,我在说什么?女主的眼泪啪嗒啪嗒掉下来,
混着脸上的汤水,看着又可怜又好笑:“你、你欺人太甚!”“不是,我是真想知道,
”我一脸真诚,甚至往前凑了半步,“这家的汤我还没喝过,要是咸的话我就不买了。
你尝到了吗?咸不咸?”女主大概这辈子没见过这种操作,张着嘴半天没说出话。
旁边有人忍不住笑出声来。我趁女主愣神的功夫,赶紧挤进人群溜了。开什么玩笑,
原著里男主可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疯子,我得在他出场之前跑得远远的。
最好跑到他这辈子都找不到的地方。二半个月后,我在隔壁青城县的夜市支了个摊。
卖烤串。没办法,穿过来的时候原主身上就二两银子,全拿来租摊位了。
什么金手指、什么系统、什么空间,我统统没有。唯一有的是原主这副长得还不错的皮囊,
但在这破地方,长得好看有什么用?又不能当烤串卖。青城县的夜市不大,
从头走到尾也就一炷香的功夫。但热闹是真热闹,
卖什么的都有——馄饨、糖葫芦、吹糖人的、算卦的,还有隔壁老张头卖的假古董,
十文钱一个,专门忽悠外地人。我的摊位在最角落,紧挨着张婶的馄饨摊。张婶是个热心肠,
第一天来就给我送了一碗馄饨,说是“新来的都照顾照顾”。后来熟了,
她天天给我科普县城的八卦——“东头王员外的小妾跟人跑了。
”“西头李屠户的媳妇生了对双胞胎。”“县太爷的小舅子又赌输了钱,被他姐拎着耳朵骂。
”我一边翻烤串一边听,比刷短视频还上头。头几天生意惨淡,一晚上卖不出十串。
我蹲在摊位后面数铜板,数来数去都不够交下个月的租金。张婶安慰我:“没事儿,慢慢来,
我这馄饨摊刚开始也是这样。”但我不一样。我只有二两银子,交了租金还剩八钱,
再卖不出去就得喝西北风了。转机出现在第七天。那天晚上,我正在摊位上发呆,
忽然闻到一股香味——不是烤串的香,是那种……怎么说呢,很好闻的香味,像松木,
又像雨后的山林。我抬起头。面前站着个男人。二十出头,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裳,
长得——怎么说呢——好看。不是那种精致的好看,不是那种脂粉气的好看,
是那种让人想多看两眼的好看。眉骨高,眼睛深,鼻梁挺直,嘴唇抿着,看着有点凶。
但长得再好看也是客人。“吃点什么?”我麻利地拿起扇子,“羊肉、牛肉、鸡翅,都有。
”他看着我,没说话。我被他看得有点发毛:“那个……您吃不吃?不吃让一让,
后面还有客人。”后面没人。我瞎说的。他终于开口了:“十串羊肉,多放辣子。
”声音很低,带着点沙,像砂纸磨过木头。“好嘞,稍等。”我低头烤串,
余光瞥见他站在摊位前面,一动不动。烤完递过去:“三文钱。”他低头看看我的手,
又看看我,从袖子里摸出三文钱放我手心。指尖碰到我掌心的时候,有点凉。
他接过烤串走了。我盯着他的背影看了两秒——肩宽腿长,走路带风,一看就是练过的。
然后我继续低头烤串,心想:这大概就是个普通客人吧。后来我才知道,这人每天晚上都来。
第一天,十串羊肉,多放辣子。第二天,十串羊肉,多放辣子。第三天,还是十串羊肉,
多放辣子。第四天,我忍不住了。“你是不是只会点这个?”他看着我,沉默了两秒。
“那再加十串牛肉。”行吧。三他来了一整个月。每天雷打不动,十串羊肉十串牛肉,
多放辣子。我怀疑他是不是在追我,但又觉得不太像。他来了就吃,吃完就走,
多余的话一句没有。但他有个奇怪的癖好——每次吃完,他都会用指头蘸着桌上的水渍,
写几个字。写完就擦掉,从不留到第二天。有一次我偷偷瞄了一眼,只看见一个“衍”字。
衍?什么意思?人名?有几次我试着跟他搭话。“你住附近吗?”“嗯。”“在哪儿做工?
”“没有。”“那你白天干什么?”“睡觉。”我:“???”这人是不是有点问题?
张婶的八卦雷达比我灵。第五天的时候她就凑过来了,神秘兮兮地说:“小苏啊,
那个常来的客人,我打听过了。”我正在翻烤串,头也不抬:“打听到什么?
”“听说是从京城来的,得罪了什么人,躲到咱们这儿的。”我手一顿。京城来的?
得罪了人?躲?我的雷达突然响了。“他叫什么?”“不知道,但听口音不像本地人。
而且你看他那长相、那气派,哪像普通老百姓?”我往那人的方向看了一眼。他正低头吃串,
察觉到我的目光,抬起头。我们对视了两秒。然后他继续低头吃串。我收回目光,
心想:应该不是男主吧?原著里男主可是秦王萧璟,这会儿应该在京城跟女主你侬我侬呢,
哪能跑来这种小县城吃烤串?但为了保险起见,我决定试探一下。四第二天晚上,
他来的时候,我给他多加了二十串。他看着面前堆成小山的烤串,沉默了。“请你的。
”我笑得一脸真诚。他看了我一眼,没说话,开始吃。我搬了个小马扎,坐到他旁边,
假装在整理竹签。吃到一半,我凑过去,用那种随意的语气问:“听说你是从京城来的?
”他咀嚼的动作顿了一下。“嗯。”“京城好玩吗?”“还行。”“那你为什么来这儿?
”他放下烤串,抬起头看着我。那一眼看得我心里发毛。他的眼睛很黑,像看不见底的深潭。
我忽然想起来,这一个月他从来没用这种眼神看过我。之前他来吃串,眼神总是淡淡的,
像隔着一层雾。但现在,那层雾没了。“你真的想知道?”他问。
我咽了口口水:“也、也不是很想……”“我来找一个人。”“找谁?”他没回答,
只是盯着我。我被盯得后背发凉,干笑两声:“那你慢慢找,我、我去烤串了。
”转身的那一刻,我听见他在身后说:“找我的王妃。”五那天晚上我一夜没睡。王妃?
什么王妃?原著里确实有个端王娶过妃,但不是死了吗?等等。端王。端王萧衍。
原著里确实有这个人——秦王的弟弟,比男主小两岁,沉默寡言,武功高强。他的戏份不多,
就那么几句:娶苏氏为妃,后苏氏不知所踪,端王终生未娶。苏氏。我姓苏。我叫苏婉。
原主叫苏婉。卧槽。原主是端王妃?那面前这个人,是端王萧衍?我脑子里嗡嗡的,
像有一万只蜜蜂在飞。不对不对不对。端王不是在京城吗?端王不是应该在王府里待着吗?
端王怎么会跑到这种小县城来吃烤串?而且他为什么要来找我?原主不是逃了吗?
他追来干什么?抓我回去?杀我灭口?第二天晚上,他没来。第三天,也没来。第四天,
还是没来。我一边烤串一边往街口瞄,瞄得脖子都酸了。张婶又凑过来:“小苏啊,
那个常来的客人这几天怎么没见着?”“不知道。”我说。“哟,你这是想他了?
”“我没有。”“你有,你刚才往街口看了十七遍。”“……”我决定不搭理她。但说实话,
是有点想。不是那种想,是……就是那种习惯了一个人天天来,突然不来了,有点不适应。
对,就是不适应。第五天晚上,收摊的时候,我在摊位后面发现一封信。
信上只有一行字:“明天午时,城南老槐树下,有事相告。”没有落款。
但我认得那个字迹——是他。这一个月他每次吃完串,都会在桌上用手指蘸着水写字,
我偷看过几次,就是这种笔锋。刚劲有力,收得很紧,像是什么都舍不得放。去还是不去?
我纠结了一夜。万一他是来抓我的怎么办?万一他是来杀我的怎么办?
万一……但万一他不是呢?他吃了我一个月的烤串。他每次来都安安静静的,从来不惹事。
有一次有几个混混来找茬,他还帮我挡了一下——就那么一站,那几个混混就跑了。
如果他真想抓我,早就抓了,何必等一个月?第二天午时,我还是去了。
六城南老槐树很好找,整个县城就这一棵。据说有三百多年了,
树干粗得要五六个人才能合抱,枝叶遮天蔽日,站在下面凉飕飕的。我到的时候,
他已经在那儿了。还是那身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裳,靠在树干上,手里拿着一张纸,
不知道在看什么。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落在他身上,斑斑驳驳的。听见脚步声,
他抬起头。“来了。”“嗯。”“坐。”我找了块石头坐下。他走过来,在我旁边站着。
沉默。沉默。沉默。我忍不住了:“你叫我来干什么?”他低头看着我。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什么问题?”“你愿意嫁给我吗?”我:“??????
”我差点从石头上滑下去。“你、你说什么?”“嫁给我。”他说,“做我的王妃。
”我脑子一片空白。过了好一会儿,我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你是端王?”“嗯。
”“那个……萧衍?”“嗯。”“你怎么知道我是……”“你左手腕上有颗红痣。”他说,
“新婚之夜我看见过。”我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腕。还真有一颗。原主啊原主,
你说你跑什么跑,你跑了倒是给我留条活路啊!“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抓我回去?”我问。
他沉默了一会儿。“我在等你自愿。”我愣住了。“你愿意跟我回去吗?”我看着他的眼睛。
那双眼睛很黑,很深,但不像之前那样让人发毛了。它们现在很平静,像一潭深水,
看不出底下藏着什么。“你为什么会追来?”我问,“我不过是一个逃走的王妃,
你大可以再娶一个。京城那么多名门闺秀,随便挑一个都比我强。”他没说话。过了很久,
他说:“因为你烤的串好吃。”我:“…………”这人是不是只会这一句?“还有。”他说。
“还有什么?”“因为你问汤咸不咸的时候,我刚好在旁边。”我愣住了。
“那天我就在那条街上,”他说,“看着你往她脸上泼汤,然后问她汤咸不咸。我笑了。
我已经很久没笑过了。”他看着我的眼睛。“我想,这个人,我不想让她走。”风吹过来,
老槐树的叶子沙沙响。我忽然觉得,心跳得有点快。七我没有跟他回京城。
但我也没有再跑。他留下来了。那天在老槐树下,我跟他说:“我不回去。
”他沉默了一会儿,问:“为什么?”“你那王府里规矩多,动不动就要跪,见人要行礼,
说话要小心。我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利索,去了不是丢你的人?”他看着我,眼神有点复杂。
“那你想怎样?”“我就在这儿,”我说,“烤我的串,过我的日子。”他沉默了很长时间。
然后他说:“好。”“好什么?”“我陪你。”我愣住了。“你说什么?”“我陪你。
”他说,“你在这儿,我也在这儿。”“你是王爷!”“嗯。”“你有王府!”“嗯。
”“你有……”“苏念。”他忽然叫我的名字——他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
我在摊位上用的化名。“我追了你一个月,吃了你一个月的烤串,帮你挡过一次混混,
每天看你收摊。你到现在还不信我吗?”我张了张嘴。他走近一步。“我想跟你在一起。
不是当王爷,不是娶王妃,就是跟你在一起。烤串也好,卖馄饨也好,什么都行。
”我看着他的眼睛。阳光照在他脸上,把他的轮廓勾得很柔和。“你确定?”我问。“确定。
”“不后悔?”“不后悔。”“那你王府怎么办?”“有人管着。”“那你……”“苏念。
”他打断我。“我再说一遍。我想跟你在一起。就这句话。别的都不重要。”我看着他。
他也看着我。忽然间,我笑了。“那好。”他愣了一下:“好什么?”“好你跟我在一起啊。
”他看着我,忽然也笑了。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笑。不是那种敷衍的、客气的笑,是真的笑。
眼睛弯起来,嘴角上扬,整个人都不一样了。“苏念。”“嗯?”“我想亲你。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已经低下头,吻住了我。老槐树的叶子沙沙响。阳光落在我们身上。
这个杀人不眨眼的端王,这个追了我一个月的男人,
这个烤串烤糊过无数次的人——他吻得很轻,像怕弄碎什么。我闭上眼睛,心想:算了,
不跑了。八他留下来了。在县城租了个小院子,就在夜市旁边,走路不到一炷香。
院子不大,三间房,一个天井,天井里有口井,井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他白天睡觉,
晚上来烧烤摊帮忙。但他第一次帮忙,就差点把我的摊子烧了。那天晚上客人多,
我一个人忙不过来。他主动说要帮我烤,我心想堂堂端王,烤个串能有多难?
就把位置让给他了。然后我看着他把二十串羊肉全部烤成了碳。黑色的碳。还在冒烟的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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