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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千金不回宫杀》中有很多细节处的设计都非常的出通过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九瑰”的创作能可以将一步天幕等人描绘的如此鲜以下是《真千金不回宫杀》内容介绍:著名作家“九瑰”精心打造的其他,虐文,爽文小说《真千金不回宫杀描写了角别是天幕,一步,阿情节精彩纷本站纯净无弹欢迎品读!本书共8404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24 09:14:11。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真千金不回宫杀
主角:一步,天幕 更新:2026-02-24 10: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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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阿弃。这个名字,不是爹娘取的,不是乡邻取的,更不是什么长辈赐下的温情小字。
它是我自己在漫长岁月里,一点点认出来的——我是被抛弃的那一个。
我是夏国太子的亲生女儿,是太子妃历经十月怀胎、九死一生生下的嫡长孙女,
是生来就该金尊玉贵、居于东宫、受万人敬仰的真郡主。可我这一生,前十八年,
从未尝过一天郡主该有的日子。八年前,我降生的那一日,东宫内外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太子妃难产一日一夜,终于唤得一声响亮啼哭。所有人都以为,
这位嫡女会是整个夏国最尊贵的小姑娘,会被捧在掌心,会被宠成天上明月。他们不知道,
产房之内,一场肮脏至极的阴谋,早已悄然落下。乳母李氏,早已暗中盘算,
将自己刚刚生下的女儿,与我悄悄调换。一夜之间,我被抱出东宫,像一件不值一提的废物,
扔到了京城之外最偏僻、最贫瘠、最混乱的乡野村落。而李氏的女儿,则留在了东宫,
穿上了最华贵的衣,戴上了最珍贵的珠翠,被太子捧在手心,赐名——明玥。明月。天上月。
多么好听,多么干净,多么耀眼。而我,在四面漏风、屋顶透光的小木屋里长大。
我没有锦衣,没有玉食,没有玩具,没有呵护。我穿的是别人丢弃的旧衣,补丁摞着补丁,
夏天薄得挡不住蚊虫,冬天冷得像一块冰。我吃的是最粗糙的糠皮,是剩菜,
是别人不肯吃的窝头,是偶尔从地里挖来、 barely 能入口的野菜。我从小就知道,
我是多余的。养母待我冷漠,她不过是收了李氏一笔银子,答应将我养着,
却从未给过我半分温情。她骂我吃得多,骂我占地方,骂我是没人要的野种。
村里的孩子更是肆无忌惮地欺负我,扔石子,吐口水,扯我的头发,把我推进泥坑,
指着我大笑:“野种!没人要的野种!”我不哭,不闹,不辩解。因为很早很早以前,
我就告诉自己一句话:做人,首先要爱自己。别人不疼我,我便自己疼自己。别人不要我,
我便自己守着自己。不求亲缘,不求垂怜,不求那本就不属于我的温暖。我以为,
只要我足够乖,足够懂事,足够隐忍,就能安安稳稳过完这一生。我以为,我不贪心,
不奢望,不靠近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就不会受伤。可我怎么也想不到,
人生最狠、最毒、最刺骨的一刀,不是来自乡野村夫,不是来自顽童欺辱,
而是来自我血缘上最亲、最该护我、最该爱我的人。那一日,天地变色,烽火焚城。
敌国大军压境,城门被破,昔日繁华似锦的京城,一夜之间沦为人间炼狱。
哭喊声、惨叫声、金铁交鸣之声,响彻云霄。火光染红了半边天空,
昔日高高在上的皇族权贵,慌不择路,四处奔逃,人人只求自保。太子府内,一片混乱。
姬妾尖叫,仆从逃窜,珍宝散落一地,曾经精致华贵的院落,此刻狼藉不堪。而我,
不知被谁从乡野强行带入府中,像一件物品般扔在地上。直到那时,我才知道自己的身世。
我是太子的亲生女儿。我是夏国的真郡主。可这个身份,没有给我带来半分荣耀,
没有给我带来半分庇护,反而将我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将军喜好美色,
只要将此女献上,必能暂缓攻势,我等便能活命!”“她是真郡主,身份贵重,献给敌军,
最是合适!”“对,就用她换我们一条生路!”一字一句,冰冷刺骨。我浑身发冷,
拼命往后缩,拼命摇头,喉咙里挤出破碎嘶哑的声音。
“我不去……我不去——”我不是货物。不是用来换命的棋子。我是活生生的人。
我拼命挣扎,可我越是挣扎,周围的人越是冷漠。他们看我的眼神,
就像在看一件可以随意丢弃、随意牺牲的东西。就在这时,养母冲了过来。
那个在乡野养了我十八年,从未真心待我、从未护过我一分的女人,此刻“噗通”一声,
直直跪在我的面前。她对着我连连磕头,额头磕在冰冷的地面上,很快渗出血丝。“阿弃!
娘求你了!算娘求你了!你就去吧!”“你去伺候敌军将军,你就能救我们所有人!
你能救太子,能救府里上下,能救整个京城的百姓啊!”我怔怔地看着她,
心一点点沉入冰窖。这就是我喊了十八年的娘。在我要被推入虎口、推入地狱的时候,
她没有护着我,没有挡在我身前,反而跪在地上,求我去死。我红着眼,咬着牙,
一字一顿:“我不去。”那是火坑。是屈辱。是万劫不复。我不去。养母见我态度坚决,
半点不肯退让,脸上那一点点伪装出来的哀求瞬间消失殆尽,
取而代之的是刻薄、狰狞、怨毒。她猛地抬头,指着我,尖声破口大骂。“你这个白眼狼!
没良心的东西!养你这么大有什么用?让你牺牲一次都不肯!你怎么这么冷血!这么自私!
你会遭天打雷劈的!”“你不去,我们所有人都得死!你良心被狗吃了?!”骂声尖利刺耳,
像一把把刀子,扎进我的耳膜,扎进我的心脏。周围的族人、亲眷、太子府的下人,
也纷纷附和,一个个眼神冰冷,满嘴指责。“郡主本就该以身护国。”“太自私了,
枉为金枝玉叶。”“为了大局牺牲,是她的本分。”我看着眼前一张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只觉得荒谬至极,冷得彻骨。我在乡野被欺辱十八年,你们视而不见。我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你们漠不关心。我从未享受过一天皇家的荣宠,从未花过东宫一两银子,
从未穿过一件太子府的新衣。如今国难当头,你们却要我牺牲。我不肯,便是冷血。
我不愿去死,便是大逆不道。这世间,哪有这样的道理?就在我心灰意冷、浑身冰冷之际,
一道高大冷漠的身影,缓缓走到了我的面前。当朝太子。我的亲生父亲。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没有半分父亲的温情,没有半分心疼,没有半分愧疚,
只有不耐烦、冷漠,以及一种“此物可弃”的决绝。他看着我,
就像看着一件麻烦又多余的东西。“既然她不肯,那就不必多言。”轻飘飘一句话,
判了我的生死。他猛地抬手,毫不留情地扣住我的胳膊,指尖用力,几乎要捏碎我的骨头。
他眼神没有半分波澜,手臂狠狠一甩,力量大得让我根本无法反抗。“直接献上去。
”我重心不稳,踉跄着摔倒在地,掌心磨出血迹,膝盖磕在坚硬的地面上,疼得钻心。
下一刻,两名侍卫上前,像拖拽一条死狗一般,粗暴地拉住我的四肢,将我强行往外拖。
“不要——!!爹!我是你的女儿啊!!”我尖叫,哭喊,挣扎,眼泪疯狂滚落,
视线模糊一片。我拼命地回头,望着那个高高在上的男人,我最后的一丝期盼,
最后的一丝念想,全部寄托在他身上。可他。连看都没有再看我一眼。他别开脸,语气淡漠,
仿佛在吩咐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拖走,献给将军,保我等平安。”那一刻,
我所有的念想,全部碎了。心,死了。原来,天上月,是他们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地上泥,
便是他们随手可弃、随手可牺牲的祭品。我被硬生生拖到敌军大营,像一件卑贱的玩物,
扔在主将的脚下。周围是粗鄙的哄笑,是冰冷的刀锋,是虎狼环伺的死亡气息。我知道,
我逃不掉了。闹也无用,哭也无用,求也无用。可我不想死。更不会自尽屈服。
我缓缓抬起头,擦干脸上的泪水与灰尘,眼底没有了恐惧,没有了绝望,
只剩下一片死寂的坚韧。我主动从地上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一步一步,
平静地走入敌军大营。所有人都以为,我终于认命,终于屈服。敌军主将嗤笑一声,
满脸轻慢与不屑。“怎么,不闹了?”我垂着眼,声音平静无波:“我不闹了,我顺从。
”我走上前,亲手为他斟酒。动作温顺低眉,看上去真的如同一个认命的玩物。无人看见,
我斟酒之际,指尖藏着的,并不是致命的毒药,而是能够暂时安定军心、稳住局势的药物。
我要活。我要活着,把满城百姓保下来。我以自身为质,以夏国割让部分土地为条件,
与敌军谈判。我一字一句,条理清晰,冷静得不像一个刚刚从绝境里爬出来的少女。最终,
敌军松口。满城百姓,得以保全。城池,得以暂安。我做到了。我没有屈服,没有自尽,
没有背叛。我以一己之身,换一城安宁。我以为,我总算可以活了。我以为,
我总算可以得到一句认可,一句抱歉,一句辛苦了。我拖着一身伤痕,一身尘土,一身屈辱,
一步一步,艰难地走回太子面前。我刚要开口,刚要告诉他——百姓平安了,城池守住了。
寒光一闪。太子长剑出鞘。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迟疑,没有丝毫手软。一剑,
狠狠刺入我的心口。“逆女!竟敢通敌,丢尽我夏国颜面!”鲜血喷涌而出,
瞬间染红了我破旧不堪的衣衫。我僵在原地,不敢置信地望着他。痛。比任何时候都要痛。
我没有通敌。我没有屈服。我没有自尽。我以身为质,强撑残躯,换全城百姓活命。可他。
连一句解释都不听。连一眼都不肯多看。只因为我入过敌营,
只因为他觉得我丢了皇家的脸面,污了太子的身份。一剑,赐死了我。我倒在冰冷的地面上,
视线一点点模糊,鲜血从心口不断涌出,带走我所有的温度。我望着他,
望着这个我血缘上的亲生父亲,最后一丝意识消散之前,只剩下一片彻骨的漠然。天上月,
依旧高悬。地上泥,尸骨无存。我以为,死亡便是结束。可我万万没有想到,真正的地狱,
在我死后才刚刚开始。我的尸体,被侍卫随意拖出太子府,像垃圾一般,
丢弃在偏僻肮脏的街角,无人问津,无人收殓,无人落泪。明玥来了。
那个占了我身份十八年,享尽荣宠十八年,被太子捧在手心十八年的假郡主。
她穿着最华贵的衣裙,头戴最精致的珠翠,身姿挺拔,高高在上,如同真正的天上明月。
她站在我冰冷残破的尸体前,脸上没有半分愧疚,没有半分不安,
只有怨毒、快意、轻蔑与狠戾。她怕我死后阴魂不散。怕我影响她的身份。
怕我夺走她拥有的一切。“一个卑贱的野种,也敢挡我的路。”她缓缓抬起脚,
穿着精致绣鞋的脚,狠狠踩在我的脸上,我的身上,我的伤口上。一下。又一下。鞭尸。
她嫌不够,又下令,让人将我的尸体拖拽着在街上游街示众,任由路人唾弃,任由乞丐欺凌,
任由野狗啃咬。她站在高楼上,静静看着,嘴角带着满意的笑。即便如此,她依旧不放心。
她下令,将我的尸骨,配给城外刚刚死去的恶霸地痞,强行举行冥婚。让我死后,
都不得安宁。让我永远,都只能低她一等。让我就算是死,
也只能是肮脏、卑贱、任人践踏的存在。“你这辈子是泥,下辈子,还是泥。太子府的荣耀,
郡主的位置,永远是我的。你永远都别想超过我。”她笑着,光洁如月。而我,尸骨无存,
受尽凌辱。无人记得,我曾以命换一城平安。无人记得,我曾是夏国名正言顺的嫡郡主。
无人记得,我也曾是一条活生生的命。疼。疼得彻骨,疼得窒息,疼得连轮回都不愿踏入。
再睁眼。火光刺眼,热浪扑面。1 天幕降世郡主重生我重回八岁。一切都还来得及。
一切悲剧,都还没有发生。我还没有被欺辱十八年,还没有被推入敌军大营,
还没有被一剑刺死,还没有死后受尽凌辱。重活一世,我什么都不想要。什么荣华,
什么身份,什么亲缘,什么愧疚,什么补偿,我统统都不要。我只想一个人,安安稳稳,
清清静静,好好活下去。于是,我没有犹豫,没有回头,没有半分留恋。我亲手找来火种,
亲手点燃了那间我从小长大、受尽苦楚的小木屋。火光冲天,浓烟滚滚。烧掉我八年的屈辱。
烧掉我八年的苦难。烧掉我与那所谓皇族,最后一丝牵连。从此,世间再无东宫郡主。
只有阿弃。我转身,准备踏入深山,远离京城,远离东宫,远离所有伤我、害我、弃我的人,
从此山高水远,各自安好。可就在我踏出第一步的那一刻。天空,骤然变色。狂风骤起,
云层翻涌,天地间一片肃静。下一刻,一片巨大无比、璀璨刺目的金色光幕,凭空悬于天际,
横贯南北,笼罩整个夏国疆土。天幕降世。我心头猛地一沉。凭着前世惨死的记忆,
凭着那深入骨髓的恐惧与绝望,我瞬间明白——我想要的平静日子,彻底没了。天幕一出,
天下震动。四方百姓惶恐不安,纷纷跪倒在地,磕头跪拜,口中高呼神罚降临,警示人间。
大街小巷,田间地头,军营村落,所有人都抬头望着那片不可思议的光幕,满脸敬畏与恐惧。
而此刻,皇宫金銮大殿之内。夏国皇帝夏渊,端坐龙椅之上。他脸色随着天幕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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