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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车生存丧尸末世

用户11107255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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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用户11107255的《房车生存丧尸末世》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主要角色是沈默,林琳,林薇的脑洞小说《房车生存丧尸末世由网络红人“用户11107255”创故事精彩纷本站纯净无广欢迎阅读!本书共计8623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23 12:27:09。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房车生存丧尸末世

主角:林琳,沈默   更新:2026-02-23 14: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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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第三年,我那个“完美男友”为了抢一口吃的,把我推进了丧尸堆。临死前,

他搂着新欢骂我:“你这种没用的菟丝花,活该喂丧尸!”再睁眼,我重回末世前七天。

看着手机里他的甜言蜜语,我笑了。这一次,我把所有物资都砸钱换了一辆顶级房车。

他带着新欢砸我的车门时,我摇下窗户:“求我啊,叫姐姐,叫得好听,赏你们一口馊饭。

”---壹我死的时候,身上被咬烂了十七个口子。那些丧尸牙很钝,

咬人的时候要撕扯很久。我在地上躺了整整三个小时才咽气,疼得把舌头都咬穿了。

而沈默就站在三米外的消防通道门口,搂着他的新欢,看着我咽气。“菟丝花,”他说,

“你这种没用的女人,活该喂丧尸。”我想骂他。我想说沈默你这个狗东西,

末世第一年你发高烧差点死了,是我冒着被丧尸咬的风险去药店给你偷的退烧药。

末世第二年咱们断粮七天,我把最后半块压缩饼干掰给你,自己啃了七天树皮。

末世第三年你被丧尸追着跑,是我冲上去抱住那丧尸的腿,你才跑掉的。

但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的舌头已经烂了。我只能用眼睛死死地盯着他,

盯着他旁边那个女人——她叫林薇,末世前是我们公司老板的女儿,十指不沾阳春水,

娇滴滴的大小姐。末世后她什么都不会干,但她长得好看,会撒娇,

会在沈默面前红着眼眶说“哥哥我怕”。所以她活得比我好。而我呢?

我他妈是沈默的女朋友,谈了五年恋爱,从大学刚毕业一路陪他到创业失败,

陪他到末世来临。我以为我们是真爱,我以为他欠我的他这辈子都记得。结果呢?

结果他搂着林薇,看着我咽气,还补了一句:“苏晚,你别怪我。末世了,人得为自己活。

你这种只知道付出的傻女人,死得最快。”我咽气的最后一秒在想——如果有来生,

我一定不这么活了。然后我真的睁开了眼睛。手机日历显示:2030年3月15日,

末世前七天。沈默的微信弹出来:宝贝,晚上想吃什么?我给你做。我看着这条消息,

笑了。笑着笑着,眼泪流了下来。七天。我有七天时间。这一次,我他妈要为自己活。

贰末世前七天,全城的人都还在正常上班、正常挤地铁、正常焦虑着房贷车贷和KPI。

没有人知道七天后会发生什么。除了我。上辈子,末世是3月22日傍晚六点十七分爆发的。

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正好是沈默的生日。我花了一个月工资给他买了个新手机,

蛋糕还没来得及拆,楼下就传来了惨叫声。丧尸病毒是从水源扩散的。

最开始只是几个人发狂咬人,三天后,全城沦陷。这辈子,我不打算救任何人。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把银行卡里所有的钱都取出来——八万三千块,

我工作三年攒的全部积蓄。上辈子这八万三给沈默换了台新电脑,这辈子我要给自己换条命。

我去了城郊最大的房车改装厂。“姑娘,买房车?”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

打量着我,“一个人开?”“嗯。”“预算多少?”“八万。

”老板笑了:“八万只能买个二手的,还得是那种跑了十几万公里的老爷车。

”我说:“我不买车。我要租。”老板愣了:“租?”“你这厂房,租给我七天。

”我看着他的眼睛,“我的车停进来,你的人帮我把车改装成能住人的,

要能防撞、能储水、能存电、能装物资。七天时间,八万块,够不够?”老板沉默了很久。

他看着我,像是在看一个疯子。但我没疯。我只是死过一次而已。“姑娘,”他点了根烟,

“你得罪人了?要跑路?”我没回答。“行吧,”他吐了口烟圈,“八万块,

够我一个月流水了。你这单我接了。”接下来的七天,我住进了那间厂房。

我的车是一辆二手的依维柯,三万二淘来的,破得门都关不严。但老板带着三个师傅,

七天七夜没停手——拆掉后排所有座椅,焊上钢架床铺。加装保温层和隔音棉。

车顶装太阳能板,后备箱塞进两个备用蓄电池。底盘加固,车窗焊防盗网。

老板问我:“你打算装多少水?”我说:“能装多少装多少。

”他给我加了个200升的净水箱,又把车底的备胎位改成了50升的灰水箱。最后一天,

老板问我:“姑娘,你到底要干嘛?”我说:“丧尸要来了。”老板笑了:“你这姑娘,

丧尸片看多了吧。”他没信。但我走的时候,他站在厂房门口,喊了一句:“姑娘,

不管你去哪儿,活着就行。”我没回头。我怕我回头会哭。上辈子,

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句话。叁末世前最后一天,我开始装物资。

这是我死过一次才学会的事——末世里,最值钱的东西只有四样:水、食物、燃料、药品。

别的都是狗屁。我开着改装好的房车,跑遍了全城的批发市场。压缩饼干,买。一箱不够,

买十箱。矿泉水,买。后备箱塞不下就塞床底下。方便面,买。那种最便宜的五连包,

装了两大箱。火腿肠、午餐肉、罐头,看见就买。老板们都觉得我有病。但没人跟钱过不去。

店买了整整一背包的药——退烧的、消炎的、止泻的、止血的、抗生素、碘伏酒精纱布绷带。

刷医保卡的时候,药房大姐还笑着问:“姑娘,你这是要开诊所啊?”我说:“不是,

是末世要来了。”大姐的笑僵在脸上。无所谓。反正她七天后就会明白我说的是真的。

最后一站,是加油站。我把车开进去,把油箱加满,又把两个备用油桶也加满,

塞进了车底的储物格里。加油的小哥看着我的车直咂嘴:“姐,你这车改得挺猛啊,

打算自驾游啊?”我说:“不是,逃命。”小哥哈哈笑了:“姐你真逗。”我也笑了笑。

三天后他就不会觉得我逗了。傍晚六点,我把车开到了城北的高架桥下。

那里有个废弃的停车场,旁边是一条干涸的河道,视野开阔,没有遮挡。上辈子,

末世第三天城里就起了大火,那些躲在居民楼里的人,要么被丧尸咬死,要么被烟呛死,

要么被堵在楼道里活活饿死。这辈子,我不住楼。我住房车。房车有轮子,能跑。丧尸来了,

我加油就跑。没油了,我车顶有太阳能,慢点开也能撑。水和食物够我一个人吃半年。

半年后?半年后的事半年后再说。上辈子我总想着以后,总想着等末世结束了和沈默结婚,

总想着等熬过去就好了。结果我死在了末世第三年。这辈子,我不等以后了。我就活当下。

3月22日傍晚六点十七分。我正在房车里煮泡面,锅里的水刚烧开,远处就传来了尖叫声。

我关掉炉子,站起来,透过车窗往外看。夕阳把整个城市染成了橘红色。橘红色的街道上,

有人正在疯狂地跑,有人在后面疯狂地追。追人的那个,跑得姿势很奇怪,手脚都扭曲着,

像个断了线的木偶。它追上一个穿西装的男的,一口咬在他脖子上。血飙出来,

也是橘红色的。我站在车窗前,静静地看着。锅里的泡面凉了,但我没动。我在等。

等一个叫沈默的人给我打电话。果然,十分钟后,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沈默。我接起来。

那边传来沈默慌乱的声音:“晚晚!晚晚你在哪儿!出事了!出大事了!街上有疯子咬人!

你快回来!咱们家安全!”我听着,没说话。上辈子,我就是这么傻乎乎地跑回去的。

跑回去给他做饭,给他洗衣服,给他挡丧尸。这辈子,我开口了:“沈默,你和谁在一起?

”电话那头顿了一下。就这一下,我听出来了。他在撒谎。“没、没谁啊,我一个人在家,

你快回来,我担心你——”我笑了。上辈子我得多蠢,才能听不出这语气里的心虚。

“那你把免提打开。”我说。“什、什么?”“打开免提,

让我听听你那边有没有女人的呼吸声。”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后,

一个娇滴滴的女声传来:“苏晚姐姐,你别怪沈默哥,是我自己跑过来的,

我家那边太吓人了……”林薇。果然是林薇。上辈子我到死都不知道,原来末世第一天,

他俩就已经在一起了。我没说话。那边沈默急了:“晚晚?晚晚你听我说,

林薇她只是来借住的,就住几天,等外面安全了她就走——”“沈默,”我打断他,

“你听过一个词吗?”“什么?”“菟丝花。”那边愣住了。我挂了电话,

把手机扔在副驾驶座上。然后我打开车窗,把那一锅凉掉的泡面倒在了外面。

末世的空气很臭,有血腥味,有焦糊味,还有一股说不出来的腐烂味。但我闻着,

觉得挺香的。至少比上辈子闻着沈默和林薇在隔壁房间亲热的味道香多了。肆末世第一个月,

我哪儿都没去。就停在那座高架桥下,每天在车里看看书,听听收音机,

偶尔下车在河道里走两圈。河道是干的,两边都是土坡,丧尸爬不下来。

我每天的生活很规律——早上起来,用储存的水刷牙洗脸。水很金贵,只能用一小杯。

洗完脸的水留着,冲厕所用。中午太阳能板发电,给手机和充电宝充电。虽然早就没信号了,

但我手机里存了几百本小说,够我看很久。晚上天黑就睡觉。末世里晚上不能开灯,

灯光会引来丧尸,也会引来活人。活人比丧尸可怕。这是我上辈子用命换来的经验。

丧尸只知道咬人,但活人,会抢你、骗你、杀你。上辈子我就是死在活人手里的。这辈子,

我谁都不信。偶尔也会有幸存者经过那片河道。有一次,是一对年轻夫妻,

抱着个三四岁的小孩。女的哭着喊救命,男的看见我的房车,眼睛都亮了。

他们拼命朝我挥手,让我开门。我没开。我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扔出去三包压缩饼干,

一瓶水。然后我摇上车窗,发动车子,开走了。后视镜里,那个男的对着我的车骂娘,

女的蹲在地上哭,小孩抱着压缩饼干啃得满脸都是渣。我知道我狠心。但上辈子,

沈默把我推进丧尸堆的时候,我就是那个小孩——我以为他是好人,我以为他会保护我。

结果呢?结果我死了。这辈子,我不当那个小孩了。末世的第二个月,

收音机里传来消息:城东有个幸存者基地,军方建的,收容活人。我没去。

上辈子我就是去了幸存者基地,才认识林薇的。这辈子我离那个女人远远的。

末世的第三个月,我的水快喝完了。200升水听着多,但一个人每天喝、每天用,

撑不了太久。我决定出去找水。我把车开到最近的小区,找了一栋看起来还算完整的居民楼。

楼道的门是锁着的。我拿撬棍撬开,一层一层往上爬,挨家挨户找。大部分门都是开的。

里面要么有血迹,要么有尸骨,要么空空的什么都没有。五楼有一户,门是关着的。

我敲了三下,没人应。再敲三下,还是没人。我撬开门,进去一看——厨房水龙头是好的。

我拧开,水管里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然后,水流了出来。我愣在当场,眼泪差点掉下来。

自来水还在供。这个城市的水厂还在运转。也就是说,我有水了。

我抱着水桶接了满满五大桶,一桶一桶扛下楼,扛回车。那天晚上,

我洗了一个末世以来最奢侈的澡。热水,沐浴露,洗发水。洗完之后,我躺在房车的小床上,

听着窗外偶尔传来的丧尸嚎叫,觉得这辈子值了。上辈子这个时候,我正在干嘛呢?哦对,

正在给沈默和林薇洗衣服。他俩说脏衣服穿着难受,让我帮忙手洗。我蹲在河边,

搓了一下午,手上搓出血泡来。而沈默和林薇呢?他俩在帐篷里卿卿我我。我他妈真蠢。

伍末世的第四个月,我遇到麻烦了。不是丧尸。是一伙人。那天下午,我正在河道边晒太阳,

远远看见一群人朝这边走来。五个人,四个男的,一个女的。

男的手里都拿着家伙——铁棍、砍刀、还有一把土制的猎枪。女的被绑着手,

踉踉跄跄地跟在后面,脸上有伤。我一看就知道是什么人。

上辈子我在幸存者基地见过这种人——末世里没了法律,有些男人就彻底不做人了。

他们抢物资、抢女人、抢一切能抢的东西,比丧尸还可怕。我立刻钻进车里,发动车子。

但来不及了。他们已经看见我了。“哟!房车!”领头的那个男的咧开嘴笑了,“兄弟们,

咱们今晚有地方住了!”他们跑过来,围住我的车。领头那个拿枪指着我的车窗:“下来!

”我没动。他拿枪托砸车窗。车窗是改装过的,夹胶防爆玻璃,他砸了三下,

只砸出一片蛛网状的裂纹。“妈的,还挺结实!”他骂了一句,“不下来是吧?兄弟们,上,

把车门撬开!”四个男的围上来,撬棍、铁棍一起往车门上招呼。车门是老板给我加厚的,

一时半会儿撬不开。但我心跳得厉害。车门撑不了多久。我往驾驶座爬,想开车冲出去。

但河道边是土坡,开不上去。往前开是河床,干是干,但全是乱石,底盘扛不住。

我被堵在这里了。就在这时候,那个被绑着的女的突然开口了:“大哥,这车改装过的,

你们这么撬,撬到明天也撬不开。”领头的一愣:“你懂?”“我爸是改房车的。”女的说,

“这种车,最弱的地方不是门,是车顶的太阳能板。把太阳能板掀了,天窗一撬就开。

”我听得后背发凉。这女的……在教他们怎么杀我。领头的大笑起来:“行啊小娘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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