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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虐恋《他是是是走错座位的观众》是大神“安与万”的代表沈知言苏念薇是书中的主精彩章节概述:男女主角分别是苏念薇,沈知言的青春虐恋小说《他是男主是女主是走错座位的观众由网络作家“安与万”倾情创描绘了一段动人心弦的爱情故本站无广告干精彩内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2966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17 10:52:14。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他是男主是女主是走错座位的观众
主角:沈知言,苏念薇 更新:2026-02-17 15: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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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除夕前的诀别,未拆的秘密除夕前一天的上海,湿冷的风裹着零星碎雨,
一遍遍拍在出租屋的玻璃窗上,发出细碎又绵长的声响,像谁在低声絮语,又像无声的叹息。
窗外的霓虹被雨雾晕开,揉成一片模糊的暖光,遮住了远处高楼的棱角,
也模糊了我掌心那部亮着屏的手机。微信对话框里,
密密麻麻的字迹都来自沈知言——那个我爱了十三年、陪了十三年,
从青涩漂泊到烟火琐碎的男人:“晚晚,我们好聚好散。我存放在你那儿的几本旧日记,
麻烦你帮忙妥善销毁,别留着了。”指尖在屏幕上悬了许久,泛着与室温同源的凉,
终究一个字也没能敲出。没有撕心裂肺的哭闹,也没有歇斯底里的质问,只有一种钝钝的疼,
从心脏最深处蔓延开来,顺着血管爬遍四肢百骸,像被这江南的冷雨泡透了,
连呼吸都带着刺骨的凉意。我们闹矛盾已经有两个月了,从最初的争吵不休、互不相让,
到后来的冷战疏离、相对无言,再到他此刻轻飘飘的一句“好聚好散”,我早该有心理准备,
可真当这句话清清楚楚落在眼前时,鼻尖还是忍不住发酸,眼眶悄悄红了。
我和沈知言认识十三年,在一起十三年。从广东闷热嘈杂的工厂车间,
辗转到上海逼仄却烟火气十足的老弄堂,
再到后来这套承载了我们无数琐碎日常的两居出租屋,我曾固执地以为,
我们能熬过柴米油盐的磨折,熬过他口中我所有的“不够好”,
熬过漫长岁月里的所有疏离与争吵,可到头来,还是只能走到尽头。
他说我情绪化、不懂事、不知感恩,说他辛辛苦苦“养着我”,
说我是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这些话像细针,密密麻麻扎在我心上,
早已将那颗真心扎得千疮百孔,连愈合的力气都没有。起身走到阳台的储物柜前,
指尖抚过冰凉的柜门,拉开最底层的抽屉。十几本泛黄的硬壳笔记本静静躺在那里,
边角被岁月磨得发毛,封面印着多年前流行的碎花图案,裹着一层挥之不去的陈旧感,
像是藏着一整个被尘封的时代。这就是他口中轻描淡写的“一点旧物”,
也是他藏了二十多年、从未对我提及过半分的秘密——彼时的我还不知道,
这几本看似普通的日记,会彻底撕碎我十三年来的自我欺骗,会让我清清楚楚地看清,
我从头到尾,都只是他心底那道白月光的替代品,一个无关紧要的影子。
沈知言是个极其爱整洁、也极其爱藏心事的人,他从不轻易让我碰他的私人物品,
连他的书桌,我都恪守分寸,不曾随意翻动。这些日记,还是去年他搬家时,
随手放在我这里,只淡淡说了一句“先存你这儿,以后再说”。我一直记着这句话,
从未有过半点翻看的念头,哪怕我们争吵最凶、冷战最久的时候,
我也没想过要去窥探他的过去,没想过要用这种方式,去寻找他冷漠的答案。可此刻,
看着这十几本静静躺着的日记,看着手机里那句轻飘飘的“好聚好散”,
心底的好奇心像疯长的藤蔓,死死缠绕着不甘与委屈,
还有一丝连自己都不愿承认的侥幸——我想知道,
这个我爱了十三年、掏心掏肺对待了十三年的男人,心里到底藏着什么;我想知道,
那个能让他对我始终带着居高临下的审视、带着恨铁不成钢的指责的人,究竟是什么模样。
犹豫了许久,指尖在笔记本的封面上反复摩挲,最终还是拿起了最上面的一本。
粗糙的纸张蹭过指尖,带着岁月的厚重感,我轻轻翻开,扉页上是沈知言熟悉的字迹,
遒劲有力,却又带着几分疏离的清冷,落款日期是二零零三年的秋天——那是二十三年前,
是我还在广东的工厂车间里没日没夜熬日子,连一顿安稳饭、一个安稳觉都抓不住的年代,
也是沈知言和她,故事开始的年代。第二章 日记里的白月光,我是局外人日记里的字迹,
大多是沈知言的,偶尔会有几行娟秀灵动的小字,穿插在其中,带着几分娇俏,几分慵懒,
还有几分漫不经心的撩拨,像一缕轻烟,挠得人心头发痒。沈知言在日记里,
无数次提到一个名字——苏念薇。他说,苏念薇是上海本地人,
是上海外国语大学法语系的大四学生,眉眼弯弯,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她说起法语时,声音软乎乎的,像羽毛轻轻拂过心尖,
连呼吸都变得温柔。那一刻,我才终于知道,那个他藏在心底二十多年、念了二十多年,
连提起都带着温柔的女人,叫苏念薇。而沈知言彼时的身份,是已婚男士,
有一个年幼的儿子,经营着一家小有名气的建材公司,经济条件优渥,
算是旁人眼中妥妥的成功人士。他有才华,会写诗,会弹吉他,会在深夜里,
借着微弱的灯光,写下对苏念薇的心动与牵挂,写下对这段隐秘关系的挣扎与不舍,
写下那份连自己都无法言说的卑微与深情。日记里的文字,细腻得让人揪心,
那份卑微与深情,和我认识的那个冷漠、挑剔、高高在上的沈知言,判若两人。他写道,
苏念薇的学费,是他一手承担的;过年的时候,他会给她包厚厚的红包,
带她去商场买最时髦的衣服,陪她去做最新款的头发,
把她宠成了温室里经不起半点风雨的花朵;周末的时候,他会开着车去学校接她,
带她去上海的各个角落游玩,去周边的城市旅行,看遍世间风景,
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了她一个人。“她今天穿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站在梧桐树下等我,
风一吹,裙摆飞扬,像坠落人间的天使,干净又纯粹。”“她法语说得真好,
比电台里的播音员还要好听,我忍不住录了下来,一遍又一遍地听,连疲惫都烟消云散了。
”“她跟我说,我是最好的,比任何人都好,听到这句话,我所有的挣扎与委屈,
都有了归宿。”每一段文字,都浸透着化不开的深情;每一个字,
都藏着小心翼翼的欢喜与珍视。而那些穿插在其中的苏念薇的字迹,更是直白又撩拨,
字字句句都踩着沈知言的心尖。“言言,谢谢你给我买的衣服,我很喜欢,
thanks my man~”“今天的晚霞很好看,想起你,就更开心啦。”“你放心,
我心里有数,不会让别人发现我们的关系的。”我一页一页地翻着,指尖越来越凉,
心脏的疼痛感也越来越强烈,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我渐渐看清了苏念薇的样子——她情商极高,很会说甜言蜜语,很会撩拨人心,
也很敢表达自己的心意,带着几分上海姑娘独有的娇俏与开放。她能轻松地对沈知言说情话,
能轻松地和他互动,能轻松地在他面前展现自己的脆弱与可爱,可骨子里,
却藏着几分凉薄与清醒,藏着几分游刃有余的敷衍。沈知言在日记里写,
他知道苏念薇身边还有别人,知道她在和他相处的同时,也在和别的男生来往,
知道自己从来都不是她的唯一。“她身边都躺着别人了,还能分心来跟我聊天、跟我分享,
在两个男人之间真是游刃有余。昨天陪我,今天陪他,时间长了,很容易穿帮,
我不能这么再继续下去了。”这段话的后面,画了一个淡淡的叉,字迹潦草而凌乱,
能看出他写下这句话时的挣扎与痛苦,看出他心底的不甘与不舍。可即便如此,
这段隐秘的关系,还是断断续续地持续了十多年,直到我出现,他们依然一直都有保持联系,
从未真正断绝。日记里,详细记载着苏念薇的每一段感情。
她会坦然地跟沈知言说自己去相亲了,
会一一告诉他相亲对象的身高、体重、工作、家庭背景,然后笑着跟他说,
“那个男孩没有你好,还是你最疼我”。沈知言会认真地听着,会替她分析利弊,会提醒她,
要注意对方是不是结过婚,是不是有孩子,是不是真心对她好,哪怕他自己,
也只是她众多暧昧对象中的一个。后来,苏念薇认识了陆景琛——沈知言在日记里,
详细地记载了这个男人的情况:硕士学历,在上海一家知名外企工作,身高一米八,
长相英俊,经济条件优越,性格温和,是个非常适合结婚的对象。沈知言写道,
“景琛是个很好的人,正直、温柔,配念薇,刚刚好。可我心里,却莫名地难过,
我舍不得她,舍不得就这样放手,舍不得看着她属于别人。”苏念薇毕业那年,沈知言问她,
要不要去法国深造,去学自己喜欢的法语,学费、生活费,他都一力承担,
他想让她去自己喜欢的国家,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可最后,
苏念薇没有去法国——沈知言在日记里隐晦地写道,“或许是成绩不够好,
或许是她不想离开上海这片熟悉的土地,或许,是她不想离开陆景琛。”不管是因为什么,
苏念薇最终留在了上海,找了一份和法语相关的工作,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为了让苏念薇在上海能有一个安稳的家,不用看人脸色,
沈知言偷偷在上海给她买了一套当时很畅销的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苏念薇一个人的名字。
他写道,“我不想让她受委屈,不想让她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有这套房子,
她就算以后受了欺负,也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避风港。
”苏念薇快要和陆景琛结婚的时候,沈知言又给她买了一份储蓄保险,
趸交二十万——在二十多年前,二十万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数目,
足够在上海郊区买一套小房子的首付,足够让一个普通家庭衣食无忧好几年。
沈知言在日记里写,“我担心她婚后的财务情况会被陆家人怀疑,担心她受委屈,
买一份保险,当作她的嫁妆,当作她婚后的私房钱,就算以后她遇到困难,
也能有一笔钱可以应急。我能为她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哪怕她从来都不会记得。
”看到这里,眼泪终于忍不住顺着脸颊滑落,滴在泛黄的纸页上,晕开了淡淡的墨迹,
像我心底那些无法言说的委屈与心酸。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沈知言,
这样温柔、这样卑微、这样不顾一切,这样心甘情愿地为一个人付出所有,
哪怕那个人从来都没有真正爱过他,哪怕他知道,自己只是她生命中的一个过客,
只是她无聊时的陪伴,只是她的备胎、她的靠山、她的情绪垃圾桶。苏念薇结婚后,
并没有断绝和沈知言的联系。她经常会给沈知言发消息、打电话,抱怨自己的婚姻不幸福,
抱怨陆景琛不够体贴,抱怨婆家的各种刁难与刻薄,抱怨生活中的所有琐碎与委屈。
沈知言会耐心地听着,会温柔地安慰她,会尽自己所能地帮她解决问题,可他也无他法,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委屈,看着她难过,却不能给她一个光明正大的陪伴。他在日记里写,
“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结这个婚?既然这么不好,为什么不离开?
沈知言很清楚她说的事也许不是真的不好,只是习惯找他而已。她怎么样都好,
他都愿意托着她,只要她需要,他永远都在。”他什么都知道,
知道苏念薇只是把他当作情绪的出口,知道苏念薇从来没有真正爱过他,
知道自己所有的深情,所有的牵挂,所有的付出,都只是一场独角戏,一场没有结局的执念。
可他还是放不下,还是心甘情愿地沉沦,还是一如既往地对她好,把所有的温柔与偏爱,
都给了她一个人,整整二十多年,从未改变。我翻了一页又一页,日记里的内容,
全都是他和苏念薇的情史,全都是他对苏念薇的心动与牵挂,
全都是他对苏念薇的深情与执念,没有一个字,提到过我,没有一个瞬间,想起过我。
心底的委屈和不甘,像潮水一样汹涌而来,几乎要将我淹没。我忽然想起,
我们在一起十三年,他从来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从来没有给我买过一份像样的礼物,
从来没有耐心地听我抱怨过生活的琐碎,从来没有真正地为我考虑过,
从来没有把我放在心上过。他给苏念薇的温柔与偏爱,给苏念薇的付出与包容,
我连万分之一都没有得到过,连奢望的资格都没有。我忍不住加快了翻页的速度,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想知道,我在他的笔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我想知道,
这个我爱了十三年、掏心掏肺对待了十三年的男人,到底是怎么看待我的。我是农村出来的,
中专毕业,没有光鲜的学历,没有优越的家庭背景,没有苏念薇那样的娇俏与灵动,
更没有苏念薇那样的高情商。我二十岁那年,攥着一张皱巴巴的车票,
一个人离开贫瘠的家乡,一头扎进广东嘈杂的工厂车间,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
熬着日复一日的苦,漂泊、迷茫、孤独,连一份安稳都抓不住。后来,我离开了广东,
辗转来到上海,在一个拥挤的家居展会上,我遇到了沈知言——那个我以为,能给我安稳,
能给我温暖,能陪我走到最后的人。我跳过了几本日记本,我知道,
里面大概率还是他们之间爱情的来回拉扯,还是他对苏念薇的深情与牵挂,再看下去,
只会让自己更加堵心,更加难过。我直接翻到我们相遇的那个年份,终于,
在日记的最后几页,我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林晚。那是他认识我之后,写下的文字,
寥寥数语,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冰冷得不能再冰冷:“遇到一个叫林晚的姑娘,农村出来的,
做外贸业务员,人很成熟,心里很强大。”这就是他对我的全部评价,只有一句话,
没有心动,没有欢喜,没有牵挂,没有半分深情,只有一种淡淡的、疏离的描述,
像在描述一件无关紧要的物品。比起他对苏念薇的千言万语,比起他对苏念薇的深情款款,
比起他对苏念薇的小心翼翼,这句话,显得格外刺眼,格外冰冷,像一把冰锥,
狠狠扎在我的心上,疼得我几乎无法呼吸。我继续往下翻,后面的文字,大多是关于我的,
可每一段,都带着居高临下的审视,带着长辈式的评判,带着恨铁不成钢的指责,
没有半分爱人之间的温柔与包容。“林晚太情绪化了,一点小事就发脾气,一点都不懂事,
不像女人温柔体贴。”“我养着她,供她吃供她穿,给她安稳的生活,
她却一点都不知道感恩,真是个白眼狼。”“她想法太多了,志大才疏,心比天高,
命比纸薄。有个性,易怒,这样的性子,以后容易吃亏。”“我对她,就像对我儿子一样,
恨铁不成钢,怎么教,都教不好,怎么劝,都劝不醒。”一字一句,像一把把锋利的尖刀,
狠狠扎在我的心上,一刀又一刀,把那颗早已千疮百孔的真心,扎得粉碎。原来,
在他的眼里,我从来都不是他的爱人,从来都不是他想要的伴侣,
只是一个需要他包容、需要他管教、需要他施舍恩情的附属品,只是一个和他儿子一样,
让他恨铁不成钢的人。他对我的好,初期的那一点点温柔,不过是他权衡之后的施舍,
不过是他对苏念薇的深情耗尽之后,随手给出的一点怜悯,一点慰藉,从来都不是因为爱。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风声越来越响,像是在诉说着我的委屈与不甘,像是在为我难过,
为我不平。我关掉日记,抱膝坐在阳台冰冷的地板上,眼泪无声地滑落,浸湿了衣襟,
也浸湿了心底最后的希望。我忽然想起,我们在一起的这十三年,
我一直都在用最笨、最真、最痛的方式爱着他。
我把所有的不好、所有的脾气、所有的情绪、所有的吵闹,都摊在阳光下,
我从来没有欺骗过他,从来没有敷衍过他,从来没有把他当作备胎,当作靠山,
当作情绪垃圾桶。我只是真心实意地爱着他,只是想和他好好过日子,
只是想抓住那一点点他给的温柔,当作救命稻草,当作我漂泊岁月里的唯一光亮。可他呢?
他心里一直藏着一本旧账,藏着苏念薇,藏着他和苏念薇的过去,藏着他对我的失望,
藏着他心里那个未完成的执念。他一直把我当作苏念薇的替代品,
一直用苏念薇的标准来衡量我,对标不上,就失望,就指责,就说我是白眼狼。
他在心里默默给我打分,不够好,不对,不如从前,不如苏念薇。
他希望我变成他想要的样子,变成苏念薇的样子,
希望我能给他当年那种刺激、那种刻骨铭心、那种心跳失控的感觉,可他忘了,
我从来都不是苏念薇。感情从来都不是复制粘贴,我是林晚,不是苏念薇,
我有我自己的脾气,有我自己的性格,有我自己的爱与执着,有我自己的骄傲与倔强。
我出场的顺序太晚了,晚到他的心门早已被苏念薇焊死,晚到他的爱,早已被苏念薇耗尽,
晚到我不管怎么做,都只能是一个多余的人,一个将就的人,
一个永远都无法走进他心底的人。他说我既要又要还要,可我能要得来什么呢?男人的温柔,
男人的偏爱,男人的付出,从来都不是你要就能来的,是他自愿给,才叫给;是他真心给,
才叫偏爱。他自愿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了苏念薇,自愿把所有的偏爱都给了苏念薇,
自愿为苏念薇付出一切,哪怕那只是一场独角戏,哪怕他从来都没有得到过回报。可对我,
他从来都没有心甘情愿过,他给我的,从来都只是他剩下的、他不想要的,是他权衡之后,
觉得“可以给”的,从来都不是他真心想给的。我没有要恨谁,也恨不起来。
我只是在心疼当年的自己,心疼那个同一时期,在广东的工厂车间里熬日子,
一个人漂泊、一个人迷茫、一个人吃苦,
连一份安稳都抓不住的自己;心疼那个从来没有被人好好爱过,从来没有被人稳稳接住,
只能自己咬牙硬扛,只能拼命奔跑的自己。二十多年前,
苏念薇在大学里念着自己喜欢的法语,有人疼,有人宠,有人给她出学费,有人给她买衣服,
有人给她兜底,有人把她宠成了温室里的花朵,从来不用吃一点苦,从来不用受一点委屈。
而我,中专毕业,一个人闯广东,在嘈杂的车间里,每天重复着枯燥乏味的工作,
吃着最简单的饭菜,住着最简陋的宿舍,漂泊无依,孤独无靠,连一句温柔的安慰都得不到,
连一个可以依靠的人都没有。我生来就要靠自己,我没有伞,所以只能拼命跑;我没有靠山,
所以只能自己撑。当年的我,从来没有被那样稳稳地接住,从来没有被好好地爱过,
从来没有被认真地托举过。我羡慕苏念薇,羡慕她得到了我当年所没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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