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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魂七魄之养魂夺魄

爱优居 著

其它小说连载

金牌作家“爱优居”的玄幻仙《三魂七魄之养魂夺魄》作品已完主人公:李慕李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男女主角分别是李慕的玄幻仙侠,规则怪谈,爽文小说《三魂七魄之养魂夺魄由新晋小说家“爱优居”所充满了奇幻色彩和感人瞬本站无弹窗干欢迎阅读!本书共计7133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14 12:52:51。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三魂七魄之养魂夺魄

主角:李慕   更新:2026-02-14 14: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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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像是彻底疯了。老天爷像是豁出去了一般,把这辈子攒了几百年的雨水,

一股脑儿全往人间倒,砸在山石上噼里啪啦响,整个天地都被裹在白茫茫的雨幕里,

连远处的山尖都看不见。李慕就跪在阴冷潮湿的山洞里,

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蒲团上师父的身体。他就这么看着,看着师父的身躯一点点失去温度,

一点点变得干枯,最后化作一片青灰色的飞灰,轻飘飘的,仿佛风一吹就会彻底消失。

就在那些灰烬还没被山风吹散的一瞬间,灰雾突然猛地一聚,凝成了一句模模糊糊的话,

像一根细针,直直扎进李慕的耳朵里,一字一句,清晰得吓人:“你魂魄漏风,三魂涣散,

七魄晦暗。三十岁前点不亮七魄、合不拢三魂,便等着魂飞魄散罢。”话音刚落,

最后一点灰也散了,干干净净,连一丝痕迹都没留下。山洞里空荡荡的,只剩下李慕一个人,

还有地上一本破得不成样子的牛皮册子。封面上只有两个朱砂写的大字,颜色暗沉,

却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分量——《养魂》。李慕伸手把册子紧紧攥在手里,指节都捏得发白。

他就坐在山洞里,不吃不喝,一动不动,整整坐了三天。三天后,

他拖着僵硬的身体走出山洞,刚把册子翻开,扉页上的字就像活过来一样,

猛地跳到他眼前:七魄不亮,三魂无光。李慕今年二十三岁,距离三十岁,只剩下七年。

七年时间,要点亮七魄,融合三魂,否则就是魂飞魄散,连轮回的机会都没有。

他下山去了江城。正是梅雨季节,江城的天就没晴过,巷子里又湿又闷,

空气里全是发霉的味道,整条巷子弯弯曲曲,像一截泡发了、长了霉的烂肠子,走在里面,

连呼吸都觉得黏腻难受。李慕没什么钱,租了一间最破最老的屋子,屋顶还漏雨,

雨水顺着房梁滴下来,在地上砸出一个个小水洼。

他把那本《养魂》小心翼翼地摊在唯一一张还算平整的木桌上,

第一行字就刺得他眼睛生疼:见疾苦而不避,仁魄始明。李慕盯着这句话看了半天,

完全摸不着头脑。什么叫见疾苦不避?仁魄又是什么东西?他一头雾水,

只能先把这句话记在心里。转机,是在一个下着小雨的傍晚。他出门买东西,刚走到巷口,

就看见收废品的王伯“扑通”一声摔在了青石板路上。老人疼得脸都扭曲了,

腿以一个奇怪的角度弯着,一看就是骨头断了。满满一车废纸被雨水泡得发胀,散了一地,

黏糊糊地贴在地上。路过的人全都绕着走,有的人还停下脚步,低声嘀咕两句,

说什么别是碰瓷的,现在老人摔不得,一扶就赖上你。没有人上前。李慕想都没想,

直接蹲了下去,声音平稳:“王伯,我送您去医院。”王伯嘴唇抖得像筛糠,

眼泪混着雨水往下掉:“我……我没钱治病……”李慕摸了摸口袋里,

那是师父留给他的最后三千块钱,是他全部的家当。他没有丝毫犹豫,脱口而出:“我有。

”他扶着王伯,一步一步挪到路边打车,跑前跑后办手续,在医院守了整整两个晚上。

第三天清晨,天刚蒙蒙亮,王伯终于醒了。老人一睁眼,就死死攥住李慕的手,

哭得说不出话,嘴里反复念叨着谢谢。李慕正想开口安慰,胸口突然猛地一热,

就像有人把一块温温的玉,硬生生塞进了他的心口,暖得他浑身一松。他下意识闭上眼睛,

凝神去感受体内——在一片漆黑深处,一盏淡青色的小灯,悄无声息地亮了。火苗很小,

小得像一粒火星,却稳得很,任凭外面风吹雨打,都纹丝不动。就在这时,

《养魂》的第二页,自己慢慢浮现出一行字:仁魄初明,可辨善恶,能感疾苦。原来,

这就是仁魄。不是什么玄之又玄的神通,就是看见别人受苦,忍不住伸手帮一把的那份心软,

那份善良。王伯出院之后,特意找来了,把一块祖传的云纹木牌送给了李慕。

木牌看着不起眼,刻痕古拙粗糙,可李慕刚一接过来,木牌就轻轻颤了一下,像活过来一样。

李慕没当回事,随手收在了身上。半个月后,王伯又找上门来,站在门口搓着手,

脸上满是为难,吞吞吐吐半天,才把事情说清楚。原来二十年前,

赵三爷借了王伯一位故人的一匣书信,一直拖着不还。如今赵三爷在后街开了家**,

手下打手一群一群的,凶得很,王伯连**的门都不敢靠近。“小李,我知道这事危险,

可那书信对我故人很重要,我实在没办法了……”李慕点点头,语气平静:“我去。

”他没多想,也没怕。**藏在后街最隐蔽的地方,门口的霓虹招牌一闪一闪,

那个大大的“赌”字红得瘆人,看得人心慌。李慕推开门,

一股浓烈的烟味、汗味、酒味扑面而来,呛得他差点喘不过气。光头赵三正坐在桌子前数钱,

脖子上的金链子粗得像拴狗的绳子,晃得人眼晕。“我替王伯来取那只木匣。

”李慕站在门口,声音不大,却很清楚。一屋子人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哄堂大笑,

笑得前仰后合,仿佛听见了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赵三摁灭手里的烟头,

斜着眼睛上下打量李慕,一脸不屑:“老子借出去的东西多了去了,人人都来讨,

我还混不混?滚!”话音刚落,两个壮硕的壮汉立刻围了上来,胳膊比李慕的腿还粗。

李慕从来没学过武功,也不会打架,他全凭着一股犟脾气,一股不肯退的蛮劲。

拳头落在脸上,火辣辣地疼,肋骨被踹了好几脚,疼得像要裂开一样,

可他死死把《养魂》护在怀里,半步都没退。最后,他被人狠狠掼在外面的雨地里,

浑身是泥,怀里的云纹木牌也滚了出去。赵三走出来,一脚踩住木牌,弯腰捡起来一看,

脸色瞬间变了。他盯着木牌看了足足半分钟,眼神变了又变,最后猛地挥手,

让手下全都退开。他转身进屋,拿出一只褪色的桃木匣,狠狠塞给李慕:“拿回去!

告诉老王,当年……是我对不住他。”李慕抱着木匣,一瘸一拐地走在夜雨里。每走一步,

肋下就传来钻心的疼,可就在这疼意最浓的时候,他胸腹之间,第二盏赤红色的灯,

“噗”的一声燃了起来,像一团小小的火焰,热烈又坚定。《养魂》第三页,

字迹缓缓浮现:义魄既燃,可生谋略,能断是非。仁是心软,义是担当。答应别人的事,

就算拼了命,也要做到。七魄里,最难修的是礼魄。《养魂》上写得明明白白:晨起沐手,

焚香静坐,不念不想,只守呼吸,坚持一百天,身上的浊气自然就散了,礼魄才会亮。

李慕每天凌晨四点准时起床,去院子里采新鲜的薄荷叶,晒干了卷成简单的香,

点燃了放在面前。第一天,他只坐了一刻钟,双腿就麻得失去了知觉,心里乱得像一团麻,

各种念头乱七八糟地往外冒,根本静不下来。第十天,能勉强坐半小时了,

可杂念还是像潮水一样,一波接一波涌进脑子里,赶都赶不走。就这样一天一天熬着,

直到第三十天,薄荷香袅袅升起,飘满整个屋子。

李慕突然第一次“看见”了自己的呼吸——一缕淡淡的白气从鼻子里吸进来,

慢慢沉到肚子里,在身体里转一圈,再带着一丝灰浊的气,缓缓呼出去。那一刻,他的心,

静了。第七十三天,天还没亮,四周一片漆黑。他静坐的时候,

忽然“听见”了邻院老槐树苏醒的动静。不是耳朵听到的,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像是感受到了大树舒展枝叶、慢慢醒来的意念。紧接着,

泥土里蚯蚓翻身、晨露从叶子上滴落、远处江面上水汽慢慢升腾……世间万物,

都有自己的秩序,有条不紊,不慌不忙。就在这一刻,他胸口正中间,

第三盏明黄色的灯亮了。暖烘烘的,像秋天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舒服得让人想叹气。

《养魂》第四页:礼魄明净,可通万物,能知时序。从那天起,李慕的感觉变得异常敏锐。

他能尝出自来水里淡淡的土腥味,能闻出别人三天前吃过什么东西。站在人群里,

不用眼睛看,只要肌肤感受到风向微微一变,就知道谁心里有鬼,谁不怀好意。接下来,

是智魄和信魄,必须一起修。李慕找了一家旧书店打工,店主是个脾气古怪的老头,

店里的书从来不明码标价,全凭他随口一说。老头丢给他一句话:“把东墙第三排的地方志,

按成书的年代整理好。”说完,就蜷在角落的椅子上打盹去了。那堆书堆得快到肩膀,

积了厚厚的一层灰,有的被虫蛀了,有的被老鼠咬了,破破烂烂,不成样子。

李慕安安静整理了三天。第三天黄昏,他在两本同治年间的县志中间,

翻出了一叠泛黄的旧信札。打开一看,竟然是晚清一位进士和朋友的通信,

里面清清楚楚写着江城龙脉的变迁、地下暗河改道的路线,这些东西,

连现代的地方志里都没有记载。他赶紧把信札拿给老头。老头扫了一眼,

漫不经心地笑了:“哦,送你了。”李慕连忙摆手:“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在你眼里是珍宝,在别人眼里就是废纸。”老头笑得意味深长,“智,

就是知道什么东西,在什么时候,对什么人有用。”李慕恍然大悟。他把信札收下,

当天晚上读到深夜。就在他读懂“智”的那一刻,胸中第四盏湛蓝色的灯悄悄亮了,

光清清凉凉的,像深不见底的潭水,安静又通透。《养魂》第五页:智魄如潭,可容万识,

能辨真伪。智魄亮了,接下来就是信魄。信,很简单,就是坚守一个承诺。

李慕对老头说:“这些信札,我抄录整理完,原本一定还给您。”老头摆手:“都说了送你。

”“那我抄一份留在店里,万一以后有人需要呢?”他认认真真,用最工整的楷书,

抄了整整七天。当最后一笔落下的瞬间,小腹深处,第五盏土黄色的灯亮了。光芒沉甸甸的,

像田里熟透了的麦穗,扎实、稳重,让人心里特别安稳。《养魂》第六页:信魄如种,

可固根本,能定心神。七魄只剩最后两个:勇魄和怯魄。书上说,这两样是人性的两面,

缺一不可。没有怯的勇,是鲁莽;没有勇的怯,是懦弱。先认清自己的恐惧,

才知道勇敢有多珍贵。那天书店快要关门,三个醉汉突然冲了进来。领头的刀疤脸二话不说,

一把推倒书架,珍贵的古籍散落一地,有的直接摔破了封皮。李慕下意识挡在老头身前,

浑身肌肉绷得紧紧的,冷汗一下子浸透了后背,心跳快得像要撞碎肋骨。他怕。怕被打,

怕受伤,怕保护不了老头和这些书。这就是怯,最原始、最真实的恐惧。可他一步都没退。

“把书按原价赔了,现在离开,我不报警。”他的声音出奇的平静。刀疤脸恼羞成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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