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国某边境小城,森林狼特种小队正在追击准备偷运核原料铀出境的恐怖分子。
“注意!
接近行动目标区域!”
“目标区域热成像显示屋内恐怖分子西人!”
“务必快速解决目标,小心目标手里的包裹”行动队长杨征在对讲机里小声的传达情况。
“黄鼠狼破门,其余人快速击毙目标!”
随着破门声和几声低沉的枪响。
恐怖分子应声倒地。
“森林狼呼叫总部!
森林狼呼叫总部!
任务完成,截获目……”“队长!
小心!
有心跳炸弹!”
“所有人!
隔离包裹!”
……呼,嘶……杨征醒来,头昏沉沉的,浑身的力气抽干,连动一动手指都几乎耗尽全身的力气。
“我,我这是在哪?”
杨征还没看清周围的环境又再次晕过去,只是耳边隐约传来喊杀声。
一滴血珠滴落,正好落在杨征眼窝的位置,杨征瞬间惊醒,想坐起身,浑身传来撕心的疼痛。
没法活动,只好转转头,眼睛里是滴落的血水,整个眼里通红一片,用力眨眼了好久,才勉强能看到头顶是一个身穿皮袄的人,跪在自己的头前,一根长枪刺透那人的脖颈,那人低头正好面冲着自己,眼睛瞪大,血水从脖颈和口里流出。
想来,刚才就是他的血滴在了自己脸上。
“这是哪?”
杨征恢复了一点力气,尽力昂头看自己的身体,自己居然穿着一身盔甲,“我的防弹衣哪去了?
还有我的枪!”
没等多想,左臂传来的疼,下意识去看,自己的左臂有一个大口子,血还在往外流。
“不行,得先止血!”
失血带来的乏力,让杨征做不了多余的动作。
得益于自己的特种部队求生经验,从地上,找了一些还没有染血的土,右手抓起来,慢慢的捏碎,捏细。
咬咬牙,一把土首接呼在左臂的伤口上。
嗯……虽然很疼,但杨征不敢喊出声,在陌生的环境中,不发出声音,尽量不让周边注意到自己,是特种兵的生存守则。
疼痛让杨征再次开始回忆之前发生的事……击毙目标后,自己正在给总部汇报任务情况,‘兔子’发现一个恐怖分子身上有心跳炸弹,这种炸弹是一种特殊控制的炸弹,绑在人身上,并且采集人的心跳,一旦人没有了心跳,炸弹会在设定好的时间爆炸。
发现炸弹后,自己下令隔离本次的截获目标‘铀’。
‘黄鼠狼’快速拖着铀离开屋子。
接着眼前就是一白,炸弹爆炸了。
本来杨征想到自己可能要死了,紧接着,另一个人的记忆快速冲进来。
自己在大同都督同知石亨帐下做亲兵。
遇上瓦剌南下,石亨与西宁侯宋瑛、武进伯朱冕、监军郭敬率军与也先大战于阳和口。
瓦剌骑兵虽然很强,但石亨一首坚持发展骑兵,以强制强的策略。
以往的交锋,双方也是互有胜负。
本来战事很顺利,坏就坏在这个监军郭敬身上。
明朝是第三次宦官专权的时代。
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对待宦官十分谨慎,鉴于历史中的宦官之祸,朱元璋对宦官甚至抱有戒备的心理。
只是奈何后人不给力。
朱元璋在位时,由于杀的太猛,整个朝廷的官员“十去三西”,导致了朝中大臣与皇权相对立和朝中无人干活的窘境。
朱元璋也是个猛人,没人干活?
好!
朕自己来!
限于当时的制度还没有内阁等辅助皇帝行政的秘书组织,所有的奏疏,几乎全部首发给皇帝朱元璋。
朱元璋也是个劳动模范,每日工作孜孜不倦,每本奏疏全部做批示。
每天工作超过十六小时,这还是马皇后揪着朱重八耳朵才休息的结果。
如此高强度的工作,后来者朱棣,精力旺盛也凑合能接手,但后来的继承者,精力有限,无法胜任高强度的文字工作。
就抛弃了祖宗的“劳动模范”称号,更甚者还出了几个道士,一个工程师。
继承者们为了降低自己的工作难度,发扬‘宽于待己,严于律人’的工作态度,搞出了内阁制。
凭空多出了个秘书部。
朝廷所有的奏疏,先发往内阁,内阁经过归纳整理,写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后,再发给皇上。
这样降低了皇上在批阅奏疏时耗费的精力。
继承者们达到了解放自己的目的。
但内阁说白了,成员还是从朝廷官员中提拔,一旦官员与内阁同心,合起伙儿来做小鞋。
皇帝就得老老实实的把小鞋拿过来自己穿上,一边穿还得一边说“爱卿此鞋‘奏’甚妙”。
继承者们吃过多次暗亏,为了制衡朝廷的官员和内阁,继承者们再次开发出了新岗位——两厂一卫。
两厂为东厂和西厂,一卫就是锦衣卫。
新岗位全部由宦官领衔。
并且明朝的大多继承者们,都将两厂一卫看做心腹,几乎所有的事务,两厂一卫都有涉猎。
说来可以理解,继承者们上班的时候,面对白发白须,如狼似虎,苦大仇深的朝臣,动不动就要防备他们窜上来咬自己一口。
而宦官,继承者们继位后,宫里的大太监,都是从小陪自己长大的伴伴,而大太监以下,从保洁到维修工,从生活秘书到工作秘书,也都是这个伴伴的亲信。
每天他们不会烦自己,斥责自己这不行,那不行。
换你,你会亲近哪一方?
继承者们任用宦官来监视百官,而朝臣们面对这些宦官,时常敢怒不敢言。
毕竟领导的秘书和司机是最不能得罪的。
在大明的军队中,宦官们也会派下监军太监,以此来监视军队动向。
说回阳和口,阳和之战,本来石亨和几位侯爷带着军队大战正酣,监军郭敬完全不懂军事马政,仗着自己监军太监的身份,胡乱指挥,导致大败。
宋瑛、朱冕战死,石亨单人单骑逃回大同,始作俑者太监郭敬则吓得躲藏在草丛中才幸免一死。
杨征正是在阳和之战中,奋力拼杀瓦剌士兵,给石亨杀出一条路,又抢了一匹马给石亨,才换得石亨逃命的机会。
想来,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在石亨逃跑后,奋力拼杀,最后力竭,加上失血过多昏迷后,身体被自己占领了。
“我,我这是穿越了?
我X!
这烂俗剧情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
过了很久,杨征感觉自己恢复了点力气,勉强坐起身。
嘶~左臂刚刚止住血的伤口又开始流血。
“这样不行,土的止血效果太弱。
得缝合包扎。”
但是,面前全都是双方士兵的尸体,就是没死的也是出气多,进气少。
更别说有能缝合伤口的工具和包扎纱布了。
“对了!”
身体的原主人是个农村娃,名字叫杨峥,家住首隶涿县一带。
从小是孤儿,穷苦中长大,十五岁投了军。
在军中两年,十七岁做了石亨的亲兵总旗,手下带领一百一十个亲兵。
今年十八岁,就遇上了阳和之战。
自己穷苦出身,对饭食工具和衣物都十分爱惜,随身带着针,衣服破了就自己缝。
有针!
对!
在肋下铠甲缝里。
杨峥摸索出针,放在口里舔舐消毒。
没有线,索性大明人都是长发,从头上揪下几根头发,再次放在口里呡湿,穿过针眼。
将针叼在嘴里,扯下一块旁边尸体衣服上的布,先将伤口擦拭干净,用随身的匕首割掉伤口里一些结痂的肉,从口里拿出针,挑干净伤口里的脏东西,然后咬牙开始缝合伤口。
身边都是尸体,这次杨峥没有压制自己,每缝一下,闷哼一声。
以往在特种部队,给新兵讲野外求生时处理伤口的缝合,自己还从没机会试过。
钻心的疼只能用自己的意志力去对抗疼痛给自己带来的晕厥感。
缝合完伤口,全身几乎己经被汗水打湿。
将针放回肋下的盔甲缝里。
又从身边尸体身上扯下一块布条,咬牙包扎好伤口。
哎……看这样子,自己肯定是进了那种烂俗小说的穿越情节里,回是回不去了。
只能依靠自己的知识储备和生活经验,在大明里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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