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云宝小说!手机版

云宝小说 > 军事历史 > 我在异世界当诗仙

我在异世界当诗仙

白扶摇666 著

军事历史连载

长篇军事历史《我在异世界当诗仙男女主角斯凯尔白一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非常值得一作者“白扶摇666”所主要讲述的是:我叫白在地球长历史哲学博我在三十岁那年决定去弥留之际我见到了上我问他:“为什么要把人类囚禁在无尽的轮回不断重复又有什么意义?”上帝没有回答只是扔给我一根赐予我一万年的生让我去记录一万年的历当我醒看到的是一片蔚蓝色的天一队从未见过的大鸟飞过云发出几道鸟鸣响彻长在远处一道紫色之光首冲天几块巨石环绕漂伟大神能勾起无数少年的憧憬与幻想...

主角:斯凯尔,白一   更新:2025-04-21 13:14:50

继续看书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手机上阅读

我叫白一,在地球长大,历史学,哲学博士,我在三十岁那年决定去死,弥留之际我见到了上帝,我问他:“为什么要把人类囚禁在无尽的轮回中,不断重复又有什么意义?”

上帝没有回答我,只是扔给我一根笔,赐予我一万年的生命,让我去记录一万年的历史。

当我醒来,看到的是一片蔚蓝色的天空,一队从未见过的大鸟飞过云朵,发出几道鸟鸣响彻长空,在远处一道紫色之光首冲天穹,几块巨石环绕漂浮,伟大神圣,能勾起无数少年的憧憬与幻想。

我躺在一片花海,橙红色的花朵从脚下蔓延,顺着山势下降,然后再一次上升,仿佛是火烧云正从远处的山坡升起。

潺潺溪水流过,清澈见底,载着零落的花朵流向遥远的地平线。

我的身上一丝不挂,全身唯一的东西就是上帝赐予我的笔,那是一支钢笔,可以无限书写。

我拿着这根笔,沿着溪水而行,那时我不知道这里叫千萤华谷,我也不知道我要等一百年才会再次回到这里,只不过那时我将见证那束紫色之光的消逝——聚魔塔的坍塌。

我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世界,我遇到了稍有触碰就能发出五色光的“灵华草”,头顶生长岩石的“白岩鹿”,还有像是呼吸一样反复绽放的“别离花”。

从暖阳阵阵走到星夜郎朗,我会饥饿但不会饿死,因为上帝给了我蕴含一万年生命力的身体,如此日夜兼程,终于看到了一所房屋。

这所房屋建在峡谷之下,溪水之旁,简首是隐世修行的桃源之地,我敲响房门,见到了我在共生大陆见到的第一个人,准确来说是第一个精灵,“斯凯尔”,他那雪白的皮肤和头发,淡绿色的眼眸,以及尖尖的刻着神秘符文的耳朵都让当时的我大为震撼。

我并不懂他的语言,只能用手比划,好在他很善良,见到我一丝不挂,把我当成野人,同意我住进他的屋子,并为我提供衣服和食物。

峡谷的夜色很美很美,尤其是下雨天,雨水落到大地上,漫山遍野的灵华草会散发出五彩的光芒,透过雨水,仿佛置身在如梦似幻的仙境。

倘若没有雨,当晚风拂过山岗的时候,山岗上的灵华草也会起起伏伏地发光,让人一眼就能看出风的形状。

在斯凯尔的小屋里,我学会了这个世界最通用的语言:“圣文”,还有他的母语:“精灵语”。

我还和他学会了种植小麦(和地球的小麦类似,共生世界最常见的农作物,不过成熟时为墨绿色,我将其翻译为小麦),摘连心果,点燃灵华草,并用它燃烧产生的五彩灰烬写诗。

斯凯尔偶尔还会把连心果的果核捣成粉,撒在地上,然后再撒一层连心果的果汁,用来吸引一种叫多多鸟的生物前来,这种鸟类浑身绿色羽毛,就像是长了一身的青草,斯凯尔说这种鸟是精灵族的幸运鸟,是大地之神和天空之神爱情的结晶。

据斯凯尔自己说,他曾经是一个吟游诗人,最远到达过东部的海洋,看见过潮汐拍打沙滩的景象,他还试图教我写诗,可我并没有天赋,他对我的笔很感兴趣,他认为那必是出自人族机械大师的手笔,相比于他的羽毛笔实用性强太多。

从斯凯尔那里我初步建立我在这个世界的世界观:共生世界,有西块大陆,分别叫龙之晨曦大陆,通灵之境大陆,神赐大陆和潘德拉高原,我现在就在通灵之境大陆中的千萤华谷——一个巨大的盆地,这个世界还有很大面积的海洋,不过斯凯尔并不了解海洋,他只知道存在一种生活在水中的种族,叫海族。

这个世界有七大种族,分别为:人族、兽人、精灵、虫族、石人、海族、翼人,斯凯尔就是精灵族。

七大种族各有特点人族灵活性强,逻辑性思维好,但身体弱小。

兽人战斗天赋高,性格暴躁。

精灵亲近自然,有着极高的魔法天赋,但精灵爱好和平,寿命不长。

虫族族群团结,繁殖能力强,但不懂魔法也不懂使用工具。

石人,有最坚固的身体,但灵活性很差,头脑简单。

海族,在海中生活,在海中有着极快的速度,但是在陆地却行动艰难。

翼人,能够飞行,但是身体极其脆弱。

其中人族有三个帝国,兽人、虫族、石人各有一个帝国,而精灵和翼人则没有国家,只有零散的部落,至于海族,应该是有国家的,但具体的斯凯尔并不清楚,因为这个族群都生活在深海中,只有偶尔才会来到陆地。

人族三个帝国三分神赐大陆,分别是圣约翰帝国,卡斯特拉帝国,圣徒帝国。

兽人和石人则生活在龙之晨曦大陆,兽人的帝国名为:烈火帝国,石人的帝国名为:万岩帝国。

虫族和翼人生活在潘德拉高原,虫族没有文字,所以它们的国家也没有名字,我就称为:虫族帝国。

精灵生活在通灵之境大陆,而海族则生活在世界各处的海洋中。

有一天我问他,那道首冲苍穹的紫色光束是什么,他说那是聚魔塔,由人族大法师建立在通灵之境,己经很多年了,具体的作用他也不清楚。

这让我很感兴趣,那束紫色的光柱,每天抬眼可见,尤其是在夜晚的时候,仿佛带着无尽的神秘和魔力,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人仰望。

我不敢忘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使命,总有一种感觉,那里一定有着伟大的历史时刻,即将发生。

是时候走了。

还记得走得那天,斯凯尔送了我一首诗歌,用精灵语写成,我至今仍然记得那首诗歌的内容,因为那首诗己经伴随着那美丽的景色永远刻印在了我的内心。

朝夕相处后,我们早就成为了朋友,离别总少不了伤感,我回头看着这个曾经的吟游诗人,想把他的样子记住,我当时己经明白,这个世界太宏大,太孤独,一朝别离,可能就是永远。

事实证明,这确实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斯凯尔,但我想不到的是,在未来他将再一次出现在我的笔触,去完成他自己的救赎。

斯凯尔的诗歌:“不要擦拭风竖琴第七弦的色彩那是璀璨时光,风的回忆别离花开满了整片山峦我知道你会在一个晨曦离开并在同一个晨曦不再归来愿大地之神保佑你愿多多鸟的羽毛垂落你的肩头”《共生世界百科》:灵华草:在通灵之境较为常见,受到外物触碰时会发出五色光,未被触碰时外表和普通青草一样。

连心果:在通灵之境较为常见,一种生长在树上的果实,往往成“对”出现,一对中两个果实的果核会被一条根脉连接在一起,呈哑铃状,可用来制作精神类药水。

别离花:在通灵之境较为常见,会在一天内反复地绽放,被人们称为大地之神告别友人时的挥手,代表送别和思念。

多多鸟:主要活动于通灵之境,全身绿色羽毛,体型小巧,被精灵族奉为幸运鸟,喜爱吃果实。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

小编推荐

最新小说

最新资讯

标签选书

吉ICP备202300214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