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007,终于猝死在工位上。
闭眼前一秒还在感叹:“我这个破事怨种终于解脱了!!!”
结果一睁眼,穿成古代一个同名同姓的赘婿,还有了一个好看又能干的娘子。
“相公,你去温书,家里的活计开销有我和爹呢,你不用操心。”
这读书的苦能叫苦吗?
一不小心,劲儿用大了……从软饭真香,变成当朝首辅啦!!
01“明个儿我要去清河村收毛猪,咱家的事情也忙活的差不多了,不能再耽误了。”
坐在正位上方的周大粗声粗气地说道。
三天前,周屠户家大喜事,给唯一的女儿周笙招婿。
我就是那个赘婿,魂穿种田文的赘婿。
“知道了,爹。”
我一边回答一边顺手拿了一个白面馒头,掰开递给身边的周笙。
“笙笙,你要吗?
嗯?”
周笙的手缩了缩,而后镇定地接过暄软的馒头,低头吃了起来。
只是,那两个耳朵煮的通红。
我在心里暗暗赞叹,真可爱。
吃过饭。
周笙一边手脚麻利地收拾锅碗瓢盆,一边说着:“相公,你去温书,家里的活计开销有我和爹爹,你不用操心。”
我可怜巴巴地说:“笙笙,你嫌弃我是个毫无用处的书生?
我们不能一起干吗?”
周笙磕磕巴巴地回:“好,好吧,那相公你帮我把碗摆好吧……”在书中,原主季明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
季明从小熟读圣贤书,十岁考中童生,十二岁开始考秀才。
结果,屡试不中。
家里供不起,季明不仅做不来庄稼地里的活计,也看不起在地里刨食的泥腿子,牙一咬做了周屠户家的上门女婿。
本来按照原书的进程,这季明走的是陈世美的路子,让周家供他读书科举,中举后另娶富户女儿,气死周大,害死周笙,吃了周家的绝户。
只是,这季明没料到,一场风寒竟他魂归西天,让内里换了芯子。
这老天还是有眼的!
等我醒过来,前因后果捋清,已经快到拜堂成亲的日子了。
本想着直接赔礼道歉,然后商量退亲事宜。
这倒不是嫌弃上门女婿丢人,而是这妥妥是道德问题啊!
村子里谈婚论嫁的女孩都还是现代十三四岁,正是上初中的年纪。
咱现代这岁数四舍五入在古代都能当爷爷了。
好歹也是接受过新中国教育的成年人,就是把腿儿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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