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在一丛酸模草后面的第三个小时,我的左后腿开始发抖。
不是害怕。是那种乳酸堆积的、纯粹的生理反应。我把重心换到右腿上,耳朵警惕地竖着,像两面小小的雷达,捕捉着山谷里每一丝可疑的声响。晨风从东边来,把我的气味吹向身后的乱石坡——这是一个好位置,猎狗不容易从下风处包抄。
我叫它一号草场。事实上我给领地内每一个像样的藏身点都取了名字,虽然我不是兔子里面最聪明的那一个,但至少是活得最久的那一个。三岁,在野兔的寿命里相当于人类的八十岁,这本身就说明了些什么。
露水从草叶上滑落,砸在我的脚趾缝里,凉飕飕的。太阳已经升到对面山脊上头,把整片草坡照得像一块金色的绒毯。这种时候最容易放松警惕——阳光暖洋洋的,虫子开始活动,一切都显得那么和平。但我知道,最危险的时候往往不是黎明,而是猎人吃完早饭、觉得“该出去转转”的那个慵懒的时刻。
我的鼻子先捕捉到了它。
气味很淡,混合着铁锈、汗渍和劣质烟草的味道,从西北方向飘过来。猎人。我判断他距离我还有至少四百米,在上风处,这意味着他暂时没有发现我。但猎狗的气味紧随其后,那是一种更刺鼻的、带着唾液腥气的味道,像是森林本身忽然长出了牙齿。
两只。不,三只。比格犬,它们的叫声穿透力极强,一旦发现踪迹就会发出那种令人牙根发酸的嚎叫。我已经和它们交过三次手了,每一只都认识我的气味,也都知道我的惯用伎俩——至少它们以为它们知道。
我深吸一口气,心脏开始有节奏地提速。这不是恐惧,这是准备。就像战士在上战场前检查自己的装备一样,我在心里快速过了一遍地形的细节:西北方向的缓坡是死亡地带,没有足够的掩护;正北有一条干涸的小溪,里面长满了蓟草,可以作为第一条逃跑路线;东南方向是我最熟的路径,穿过矮橡树林,越过巨石阵,最后到达獾先生的旧洞穴——那是我最后的堡垒,洞口狭窄,猎狗钻不进去,而内部空间足以让我转身。
但今天,我想试试不一样的策略。
三年来,我学会了一件事:猎人和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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