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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是路明远路明远的现代《青春里的男二号》,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现代,作者“听玫瑰热烈”所著,主要讲述的是:男女主角分别是路明远的现代,校园,青梅竹马,暗恋,虐文小说《青春里的男二号》,由新锐作家“听玫瑰热烈”所著,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充满了悬念和惊喜。本站阅读体验极佳,欢迎大家阅读!本书共计5347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5-03-30 21:40:44。目前在本网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青春里的男二号
主角:路明远 更新:2025-03-31 04: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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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懵懂的单恋起点在那个蝉鸣聒噪、阳光炽热的十八岁夏天,
校园里的一切都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而我的心却被两份特殊的情感所占据——对金庸武侠世界的痴迷以及对季一难以言说的眷恋。
我与金庸的缘分,实则是源于季一。彼时的校园角落,总是能看见季一安静的身影,
他手中捧着一本本金庸的武侠小说,沉浸在刀光剑影、侠骨柔情的世界里。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他的身上,为他勾勒出一层淡淡的光晕。
我常常在远处偷偷观察他,好奇究竟是怎样的故事,能让他如此着迷。终于,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我借到了他手中的那本《射雕英雄传》。当我翻开书页,
那些精彩的文字仿佛有魔力一般,将我带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从那以后,
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金庸的作品,每读完一本,
我都觉得自己与季一之间的距离又近了一些。而对于季一的喜欢,
就如同春日里悄然绽放的花朵,没有预兆,没有缘由。或许只是因为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
他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衬衫,微风轻轻拂过,衣角微微飘动,他的笑容如同阳光般灿烂,
那一刻,我的心就被他轻易地俘获了。从那以后,我的目光总是不自觉地追随着他的身影,
在校园的小径上、在教室的角落里,只要有他的地方,就有我默默注视的目光。
路明远是我生活中的另一个存在,他总是像个跟屁虫一样,时不时地出现在我的身边。
他常常调侃我对季一的喜欢,说我矫情,可我总是懒得理会他。
在那些我对着季一的背影发呆的黄昏,夕阳的余晖洒在校园的操场上,
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路明远总会像个调皮的小精灵,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他变戏法般地从口袋里掏出棒棒糖,递给我,还不忘撇撇嘴,带着一丝调侃地说:“喂,
口水都流出来啦。”其实,我心里清楚,路明远对我的心思不一般,可我却总是装作不知道。
路明远除了爱损我,还特别喜欢拽着我去巷子里的小菜馆吃饭。
那家小菜馆的老板娘是他小姑,小姑烧得一手好菜,尤其是那道咕噜肉,色泽金黄,
酸甜可口,外酥里嫩,每次吃都让我欲罢不能。每次去吃饭,路明远都会对着小姑撒娇,
说:“小姑,陈怀美是我哥们,你可得给个亲情价。”小姑总是笑着点头,
店里的其他人也会冲我们暧昧地笑。路明远看我的眼神里,那掩饰不住的宠溺,
如同温暖的阳光,可我却总是装作没看见。那段时间,我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无法自拔。
眼看着青春如同潺潺流水般悄然逝去,我却还在这场单恋的旋涡里苦苦挣扎。有时候,
在夕阳的余晖中,看着人群中那个闪闪发光的季一,我的眼泪就会不受控制地掉下来。
那些泪水,就像山间涌出的泉水,源源不断,吓坏了一旁的路明远。
也许是看不下去我这般痛苦,路明远竟然自作主张地替我去跟季一表白了。从那以后,
上完晚自习,季一就会在校门口等我。他总是一脸淡然地说,他打架输给了路明远,
按照约定送我回家,让我别误会。听着他这样的解释,我的心里满是苦涩。路明远啊路明远,
你可真是个大傻瓜。有时候,看着路明远为我着急皱眉的样子,我的心里会泛起一阵涟漪,
像是有微风轻轻吹过。可下一秒,
我就会想起金庸在《白马啸西风》里的那句话:“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
”有些人,或许真的就是没办法喜欢,就像在季一的爱情剧本里,我从来都不是那个女主角。
高考的钟声敲响,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季一出国去念大学,他那温润儒雅的模样,
如同一张褪色的老照片,永远地残留在我的青春记忆里。而我和路明远,
也各自踏上了不同的求学之路,我们的大学,相隔了整整1200公里。
第二章:大学时光的情感延续刚步入大学的那段日子,校园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
宽敞明亮的教室、藏书丰富的图书馆、热闹非凡的社团活动,都让我应接不暇。
但我的心却依旧被季一占据着。
我时常窝在学校那间有些闷热、空气里弥漫着电脑主机散热味道的机房里,
手指在键盘上轻轻敲击,给季一写邮件。我在邮件里说着一些琐碎的日常,
那些有的没的话语,就像一片片飘落的花瓣,承载着我满满的情绪。
我并不奢望能得到他的回复,只是觉得,那些在心底积攒已久的情感,需要一个出口。
在第10封邮件里,我写道:“季一,今天在食堂看到一个男生的背影,和你很像。
”那一刻,食堂里嘈杂的声音仿佛都消失了,我的眼里只有那个相似的背影,
思绪也随之飘远。我想起了高中时和季一一起在食堂吃饭的场景,
虽然我们并没有真正坐在一起,但我总是能在人群中找到他的身影。在第55封邮件里,
我又写道:“一想到终将是你的路人,便觉得沦为整个世界的路人。”每一次按下发送键,
我的心都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轻轻揪起,充满了失落和无奈。我知道,
自己在这场单恋中越陷越深,却始终无法自拔。机房里的空气实在不好,
我的鼻炎似乎又要加重了。我有些烦躁地改了个签名:“要是有台电脑就好了。
”我只是随口一说,却没想到,这句话会像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
在路明远的心里激起千层浪。第二天,阳光明媚,校园里弥漫着淡淡的花香。
我像往常一样走在去上课的路上,突然听到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转过头,
看到路明远站在宿舍楼下,他的手里抱着一台崭新的笔记本电脑。阳光洒在他的身上,
汗水浸湿了他的衣领,他的脸上却带着傻傻的笑容。路明远看着我,
气喘吁吁地说:“陈怀美,我帮你实现愿望啦。”那一刻,
我的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有感动,也有一丝慌乱。我看着他,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觉得心里暖暖的。为了感谢路明远,我请他吃饭。
我们默契十足地点了那道熟悉的咕噜肉。当菜端上来的时候,路明远看着我,
认真地说:“以后我做给你吃。”他说得那样自然,仿佛这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可我却有些恍惚,仿佛眼前的这个人,不再是那个总是跟我斗嘴的路明远。
送路明远去火车站的时候,阳光有些刺眼。路明远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唠叨,他说:“陈怀美,
你要按时吃饭。”又说:“陈怀美,下次见到你,我给你烧咕噜肉。”还说:“陈怀美,
要是有人欺负你了,给我打电话。”他的眼神里满是关切,可关于喜欢,或者爱,
他却没有沾上半个字眼。看着他的样子,我突然觉得,
我们之间的某种平衡似乎就要被打破了,我有些害怕。于是,在他转身的瞬间,我叫住了他,
支支吾吾地说:“以后···别这样了。还有,电脑的钱,我凑够了就还你。
”路明远愣在那里,三秒钟后,他故作轻松地说:“嘿,陈怀美,你想什么呢?恩,
我就是习惯了关心你,我还要追校花呢。好啦,我走啦。”说完,他转身,大步向前走去,
再也没有回头。那句“习惯了”,就像一颗种子,在我的心里悄悄埋下,让我动容了很久。
其实,在那些被他关心的瞬间,我不是没有被打动过。可是,片刻的心动之后,
我又变得异常清醒。我知道,这一点点的感动,并不足以撑起一场真正的爱情。
就像我过早地明白,在一场爱情里,如果不是很爱很爱一个人,几乎很难在以后的时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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